|
燃煤之急凸顯監管機制改革之急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2日 10:57 華夏時報
本報評論員 徐立凡 雪災肆虐不但讓春運面臨考驗,而且導致南方局部煤電荒的出現。解決煤電荒,是解除影響公共生活的重大威脅的要害所在。此次煤電荒的驟然發作,由不可抗力因素所促成,但實質上是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其一,“計劃的電”與“市場的煤”,讓發電企業在成本攀升導致的虧損壓力前,不愿意多儲煤。特別是今年以來,電煤價格的放開,使得煤炭價格一直堅挺,削弱了發電企業的積極性。其二,在南方電力生產所需煤炭被迫過分依賴運輸的情況下,罕見的雨雪加大了原本就緊張的煤炭運輸成本和壓力。其三,盡管從總量上看,煤炭生產在持續增長,電煤供應并無問題,但是,煤炭產區關停整頓和春節放假,致使供應出現季節性緊張。 打通運路、增加供應是解決當下的“燃煤之急”的必然選擇。在此情況下,國務院緊急召集各部門部署煤電油運工作,嚴令改變目前部分產煤省份煤礦一律停產的消極現狀,部分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但被停產的煤礦必須恢復生產以保證供給。此舉對于縫合意外中斷的煤炭供應鏈,恢復南方局部地區正常的公共生活秩序意義重大。 恢復生產等于中止了部分產煤省份煤礦一律停產整頓的原有政策。災情重大,事需從權。這也是一種沒有選擇的選擇。但由此也會帶來一些擔心:符合復產資質的煤礦如何甄別?加大供應的形勢要求是否導致安全生產被忽略?災情過后,復產企業是否重新停產整頓?原有從嚴整頓政策是否能夠堅持? 這些問題在災后勢必浮現上來。就以往經驗而言,資質甄別的過程勢必為一些牟利者所利用,而試圖將其轉變為權錢交易的尋租過程。盡管國務院和發改委將保證安全生產作為復產的首要要求反復強調,但也難免安全生產被一些中小煤礦、特別是私有煤礦忽略。復產企業在日后“挾災自重”、要挾地方監管者的情況也難免發生。 如果說抗災形勢要求部分煤礦復產屬于特事特辦,同樣,抗災形勢也要求地方政府在監管方面特事特辦:借復產尋租者應予以重處,安全監管更要嚴于從前。從嚴政策信息,應與復產同時發布。這是抗災救災的需要,也是維護既定政策的需要。 實質而言,上述擔心的指向是對現行監管機制的反思——比如,為什么符合生產要求的煤礦也被列在停產范圍之內,“一刀切”的傳統管理模式是否適用于今天,是否應將突發事件造成的臨時供應緊張作為強化安全監管的考量范圍。 其實上述問題并不深奧,答案亦不難尋找。有報道說,所有煤礦一律停產,是因為一些地方官員為避免在換屆到來之際出現事故而有意為之,這正是國務院會議所認定的“消極現狀”!耙坏肚小钡膫鹘y管理模式,顯然無法適用于今天的經濟發展,表面減少了管理成本,實則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就此次來說,起碼損傷了原有政策的嚴肅性,損傷了政府部門的公信力。這種損傷,根不在復產,而在于“一刀切”的停產。 一場超乎想象的雪災令管理體系中諸多尚未理順的因素顯現了出來。這些因素在短期內,形成了對抗災救災的壓力,在長期則考驗著政府的管理智慧。在這里,經受考驗、戰勝雪災的義不容辭,實際上轉化為加快政府機制改革的義不容辭。 這場肇始于“反厄爾尼諾”現象的天災,不應全然作為突發事件去應對,而理應成為完善管理機制的一個起點。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