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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重拳出擊 囤地將成定時炸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6日 19:59 中國產經新聞
國務院重拳出擊 囤地將成“定時炸彈” 本報記者 賀民報道 紛紛擾擾的房地產市場剛進入2008年就迎來“新政”。 經過3年的醞釀等待,1月3日,備受關注的《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以下簡稱為《通知》)終于正式出臺。《通知》的一大亮點即是,將閑置土地的處置作為一個方面單列,明確要求:土地閑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條件的,也應采取改變用途、等價置換、安排臨時使用、納入政府儲備等途徑及時處置、充分利用。 上下達成共識 據記者了解,早在1999年,國土部就出臺了《閑置土地處置辦法》,規定了對閑置土地征收閑置費,征收費用的上限為土地出讓金的20%。 此次國務院不再將20%僅作為上限,而是明確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收土地閑置費。此外,對于閑置土地特別是閑置房地產用地,還要征繳增值地價。 “開發商手里的地無疑成了一顆期限只有一年的定時炸彈。”一位北京的房地產商告訴記者,“如果一年不開發還沒事,要是過了一年,要不就是被征收20%的土地閑置費,更狠的就是無償收回。最輕也是等價置換,還要征繳增值地價,也就是說,開發商很有可能一分錢沒賺,還要白虧進去自己的資金成本。” 2007年的房價漲聲一片。有專家分析,在眾多導致房價猛漲的原因中,開發商的囤地捂盤行為無疑是導致房價上漲最快速的因素。 通過了解記者發現,目前的囤地無非有主客觀兩方面原因,客觀原因是交了土地出讓金拿到了土地證,但這塊地不是凈地,上面還有拆遷戶,因為拆遷困難影響了開發。還有一部分原因,是規劃和施工證遲遲未能拿到,影響了土地開發。許多囤地的開發商是為了迎合資本市場,故意囤積土地。一位北京的房地產開發商就曾向記者透露,認為未來政府供應土地的量不會太多,土地價格會越來越高,因此靠囤積土地,等待土地升值獲得回報。由此看來,此次國務院的重拳出擊也不是無緣由的。 根據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關于此《通知》的內容,早在2004年國務院下發《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8號文件)后就一直在準備。2006年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31號文件)下發后,進一步推進了這項工作,在起草和修改過程中先后征求了中央19個部門的意見。 可以說,《通知》是國發28號文件和國發31號文件的配套文件。并且,早在該《通知》出臺前,很多省份已經制定并下發了有關的指導性文件。因此,此項《通知》的內容,其實是從中央到地方的共識。 “強”“細”雙重入手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囤地行為的調控措施,國土資源部、建設部等相關部門從2007年10月份至今,已經多次發出相關的緊縮措施。 此次《通知》除了是以國務院名義直接下發各部門,力度遠超由某個部委下發的文件外,細化處還新增加兩條:“對于閑置土地特別是閑置房地產用地,還要征繳增值地價”;“國土資源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訂具體辦法。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要將閑置土地清理處置情況向國務院做出專題報告”。 從明確“增值地價歸國家所有”,到設定“6個月”的處理期限,都在提醒囤地者,風險和收益將不成正比。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說,這意味著土地增值了,利益歸國家所有,而若土地貶值,則由自己負責。這項從強著手、從細出發的新政策,顯然表示了國務院已經打算以明確的調控手段制止囤地行為的決心。 中國指數研究院華東分院副院長陳晟表示:“《通知》首次出現‘對閑置土地特別是閑置房地產用地要征繳增值地價’,這是一個重要政策。之前對囤積土地的處理也有很多說法,但多半是征收閑置土地的閑置費。這個費用相對于輪番上漲的地價來說,是非常少的,實際上不足以抑制開發商囤地以待增值的沖動。而這一新政策及其后續細則的出臺,有望抑制多數開發商的囤地念頭。” SOHO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潘石屹認為,如果這兩個文件能夠嚴格執行,房地產格局將發生徹底的變化。在此之前,開發商基本分成兩大類,一類是靠囤積土地賺錢的開發商,另一類是靠蓋房子賺錢的開發商。而靠囤積土地賺錢的開發商其利潤率、回報率,遠遠高于蓋房子的開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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