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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五年被棄 國瑞信被外資萬寶龍掐斷貨源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 02:30 第一財經日報
業內人士認為,自外商開始在中國設立獨資公司后,通過代理商打理中國市場的品牌已所剩無幾,萬寶龍此舉應該是意料之中的事。CFP圖 經營前期市場5年,在即將進入收獲期時,萬寶龍中國代理商上海國瑞信鐘表有限公司(下稱“國瑞信”)發現,還沒有賺回本錢就被終止了合作,掐斷了貨源。 5000多萬元前期投入 沒有完全收回 雙方合作源自2002年10月,國瑞信接受了萬寶龍香港公司的委托,開始拓展中國市場。而萬寶龍中國獨資公司亦于2005年7月1日在上海成立。2007年6月1日,萬寶龍以國瑞信部分零售門店是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開設的,決定終止雙方一切合作關系,收回授權,并將對原屬于國瑞信的經銷商直接供貨。 國瑞信的代理律師金茂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志清日前向《第一財經日報》透露,國瑞信已經于去年12月17日向萬寶龍商業(中國)有限公司(下稱“萬寶龍中國”)發去律師函,稱國瑞信在得到授權后投入巨資進行商業布局和市場開發,萬寶龍此次終止合作,是萬寶龍為了“攫取更高額的利潤,肆意剝奪國瑞信公司作為合作伙伴應得的商業利益”。 陳志清說,為了開拓市場,國瑞信前后共投入近5000萬元,包括在香港、上海專門設立進出口貿易公司,打通了萬寶龍進入中國的通路,并在全國各地開設了30余家經銷點和專賣店。國瑞信至今未達到收支平衡,本來預計2008年就可以穩定盈利,但是這個進程現在被強行打斷。 “跨國公司經常利用民營企業承受市場開發初期的全部風險,在風險消除后背信棄義的案例屢見不鮮,國瑞信勢必要通過各種方式尋求救濟和保護。”陳志清說。據其介紹,2002年,由于在中國查獲一大批萬寶龍品牌的走私貨,導致了萬寶龍進入中國市場困難重重,才有了雙方的合作。但是自萬寶龍在中國設立獨資公司后,事情才發生了逆轉。 而記者在萬寶龍中國2007年12月27日的律師函回復中看到,萬寶龍中國曾在2006年11月就國瑞信未經授權違規開店一事要求對方糾正,但是國瑞信沒有做出改善,所以決定終止合作, “為了攫取更高額利潤,無端終止授權”的指控并不成立。在過去5年,國瑞信的銷售額僅占整個萬寶龍在中國銷售額的1%~6%,并且國瑞信授權的14家門店中,有11家經營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不符合現在萬寶龍平均70平方米的門店要求。 萬寶龍方面還措辭嚴厲地說,國瑞信至今仍在使用“萬寶龍”、“MONTBLANC”等圖形及商標標識,萬寶龍也將考慮采取相應的法律措施。 模糊“前盟”埋下禍根 對此,陳志清則回應說,萬寶龍“指責其‘違反合作原則’,純屬沒有任何依據的借口”。因為,在雙方原始的委托書上,僅寫了一句“萬寶龍太平洋有限公司現委托上海國瑞信鐘表有限公司開發中國零售市場及售后跟進服務”,關于委托期限、開店程序等關鍵要素都沒有注明。 此外,據陳志清透露,國瑞信其他的網點開設都得到過萬寶龍前任總經理和商務總監的明確認可,他們當時也向萬寶龍中國遞交了相關文件,但是在過去的2年,萬寶龍中國內部管理混亂,高層頻繁更迭,這些文件的許可才在店鋪開出后依然一拖再拖。陳志清說:“這是對方管理混亂才導致的后果,不該由國瑞信承當。另外,雙方在開店流程上也一直沒有形成一個書面的明確的約定,萬寶龍不應該以此為由終止合作。”另外,陳志清稱,萬寶龍稱國瑞信公司銷售僅占其中國銷售額的1%~6%,并不符合事實。2005年,國瑞信銷售額為4500萬元,比萬寶龍中國當年多銷近2000萬元。2006年銷售額占后者的18.56%。 記者從萬寶龍中國公司2006年的財報上看到,該公司當年營收3億元,凈利潤為負694萬元。而2005年的營收只有0.25億元,凈利潤為負458萬元。可見該品牌在中國市場增長迅猛。 一家百貨業的老總告訴記者,中國零售業自2004年12月11日起向外資完全開放,此后外商紛紛在中國設立獨資公司,不少國際大牌強行收回代理權,尤其在奢侈品行業,通過代理商打理中國市場的品牌已經所剩無幾,萬寶龍此舉應該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吳樂晉 相關報道: 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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