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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出納侵占47萬余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2日 13:08 京華時報
本報訊 (記者 劉杰) 家樂福一出納因侵占公司財物被抓獲。昨天,記者獲悉,該出納被朝陽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被責令賠償公司損失47萬余元。 現年33歲的女子霍某是北京人,去年4月25日,霍某利用其擔任家樂福雙井店財務部出納員的職務便利,使用其他單位從家樂福雙井店購買中銀消費信貸卡而支付的轉賬支票等票據,從家樂福重復領取共計價值4000元的購物卡。 去年4月至5月間,霍某還虛構其他單位退款,騙取家樂福雙井店出具的轉賬支票4張,金額共計人民幣472800元,后霍某將支票全部兌換成現金后放進自己腰包。今年2月,公安機關將霍某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霍某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占家樂福雙井店的財物,且侵占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其給被害單位造成的損失應予以退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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