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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網建設經營首次被列為對外開放領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 14:52 中國電力新聞網
本網訊 記者任春報道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在最新公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中,首次把“電網的建設、經營”列為對外開放領域。此舉意味著,自2007年12月1日起,外資將被允許進入我國電網基本建設和經營領域。 據了解,自1995年我國首次頒布實施《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以來,雖經過四次修訂,但電網的建設、運營一直是禁止外商進入的投資領域。 此次對外開放電網的建設、經營,是我國政府履行服務業對外開放承諾的一項重要舉措。由于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過渡期即將結束,70多個服務部門的對外開放承諾必須全部履行到位,利用外資政策也需要與世貿組織規則相銜接,并適應服務業發展的新形勢。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對部分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戰略性和敏感性行業,將持謹慎開放的態度,適當調整相關條目,限制外資進入或增加股比限制。 我國對外商投資產業指導按照鼓勵、限制和禁止三個層次劃分,電網建設運營屬于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戰略性和敏感性行業,屬于初次開禁的謹慎開放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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