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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商標歸屬探源:缺位的國有股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08:14 21世紀經濟報道
上海報道 本報記者 楊顥 日前,杭州市仲裁庭以達能仲裁申請已超訴訟時效為由,裁定“娃哈哈”商標歸娃哈哈集團所有。 在1999年改制完成后,娃哈哈集團從100%國有企業變為國有股占46%,職工股占24.6%,宗慶后占29.4%,國有股仍是最大的股東。這一股權分配延續至今。 但據達能方面提供的資料表明,本應是投資主角和商標擁有者的娃哈哈集團已被排斥在股權和商標收益之外。 投資主體變更 1996年3月28日,娃哈哈集團、美食城聯合由達能控股70%、百富勤控股30%的新加坡金加投資公司共同成立杭州娃哈哈百立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飲料有限公司和杭州娃哈哈速凍食品有限公司五家企業。 1997年,百富勤將金加所有股份賣給了達能,合資公司的股份變成達能占51%、娃哈哈集團占有39%、娃哈哈美食城占有10%的股份。 此后,合資企業規模與數量開始增長。2001年8月之前,投資的合資公司數量達到14家。而這之后,投資主體開始發生變化。 這一年,湖南長沙娃哈哈飲料有限公司和濰坊娃哈哈飲料有限公司相繼成立。在這兩家公司里,娃哈哈集團不再投資。接手其49%股權的是娃哈哈廣盛投資有限公司。 據記者獲得的一份娃哈哈集團于2002年7月12日致達能亞洲的信函,其間提到,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公司已經超過了對外投資的限額,因此,在2001年成立的長沙與濰坊兩家公司,以及即將要成立包括今后還會與達能或其下屬公司共同投資的合營公司中,“我們同意讓杭州娃哈哈廣盛投資有限公司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來投資,作為合營公司的中方。” 信函同時稱,這些由廣盛與達能共同投資的合營公司與集團先前與達能下屬公司共同投資設立的合營公司具有完全相同地位,并與其一樣按照1999年5月簽訂的商標許可合同的規定適用“娃哈哈”和“非常”商標。 在這封信函的末尾,是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后的簽名。 此后,包括廣盛在內的四家投資公司取代了娃哈哈集團和美食城的位置。 上述信函將廣盛等稱為娃哈哈集團的關聯公司。在四家企業中,前期成立有兩家公司,其中蕭山順發公司中宗慶后持股58.66%,娃哈哈工會持股34.53%,其余為37位個人股東及娃哈哈集團黨委書記杜建英的個人持股;廣盛投資中宗慶后占股60%,娃哈哈工會占股40%。而后期成立的兩家企業,娃哈哈工會被自然人取代:紅安永盛的股東是以杜建英為首的四個自然人,杜占62.2%;廣元金信宗慶后占60%,杜占40%。其中三家宗慶后均為控股股東。 同時,這四家企業開始了非合資公司的投資,并在投資過程中與數十家離岸公司聯手。據最新數據顯示,目前娃哈哈擁有40余家非合資公司,已查出由上述10家離岸公司直接投資非合資公司達26家。而國有股權在其中沒有任何身影。 娃哈哈拒絕 達娃之爭的初因,在于達能在發現大量非合資公司體外循環后認為,那些非合資公司的運營方式,違反了當初的“一號修改協議”,宗慶后把利潤高的產品如營養快線、思慕C等由非合資公司生產,利潤低的純凈水和果奶等由合資公司生產,獨占了大量利潤,而達能則喪失了獲得該利潤的機會。 所謂“一號修改協議”,是達能與哇哈哈在2005年對雙方此前簽訂的<商標使用合同>的修改協定。在此協議中規定了娃哈哈非合資企業在一定前提和條件下獲得合資公司授予的商標使用許可,其中重要的有兩條:“一是與合資公司簽訂有代工協議的娃哈哈公司;二是與合資公司非競爭行業的公司。” 2001年,娃哈哈集團改制,國有股東上城區國資局的股權減至46%。與此同時,在美食城中,由于娃哈哈集團持有53.31%,換言之國有股權持有美食城24.5%股份。如此算來,國有股權在合資企業中的比例大致為20.4%左右。 對于非合資公司從成立以來所獲得的利潤目前還沒有確切的數據。但達能亞洲區總裁范易謀曾透露,據達能的調查,這些非合資公司總資產近56億元人民幣,在2006年利潤高達10.4億元。 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得可靠數據顯示,到2006年底,合資公司共成立了29家公司(不包括由合資公司再投資的10家公司),由上述宗慶后控股的公司代替集團公司投資的合資公司占15家。 在2001年前,由于合資公司的經營效益良好,作為集團公司的投資回報也相當好。在前5年中,集團公司從合資公司中取得的紅利分別是4000萬元,2500萬元,5200萬元,2.06億元,3.46億元。 在仲裁結果出來之前,外界普遍認為國有性質的娃哈哈集團是“娃哈哈”商標的所有者。但為數眾多的、與集團毫無關系的合資公司或非合資公司,成為“娃哈哈”商標最主要的使用者。至于集團在授權或退出的過程中,有無相應的經濟補償,目前不得而知。 12月12日,記者就此事撥通宗慶后手機,但他在接通后隨即掛機。記者又詢問了娃哈哈集團公關經理盧東,她認為記者應該去詢問上城區國資局:“問他們是否覺得被剝奪了投資機會,或許是他們不愿投,我們不好回答。” 隨后記者致電杭州上城區國資經營公司,接電話的人士表示他們不接受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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