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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定房價再拍地 市民拍手叫好專家質疑可操作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 14:23 南京晨報
市民:開發商不惜代價拍到了地,為控制成本增加利潤搞個豆腐渣工程,怎么辦? 國土局官員:如果所有的土地“先定房價再拍地”,要先解決“房子賣給誰”的問題,如何解決? 社會學專家:人為降低土地價格,政府應得的財政收益不能保證,最終影響百姓利益,怎么辦? 開發商:如果要限房價,是否應先限地價?…… 晨報12月4日《物價局建議先定房價再拍地》見報后,這個建議立即引起了各方強烈的反響,更引起了不少市民的熱議,大部分市民都很支持并盼望這個建議能被采納,為房價“降降溫”,而不少業內專家表示先定房價操作起來不太實際。 拍賣出讓土地一般高出市場價兩成 根據南京的相關規定,南京市將對除高檔化住宅商品房之外的經濟適用住房、中低價商品住房、征地拆遷安置房、普通住宅商品房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并把開發商的銷售利潤率嚴格控制在規定幅度內,例如經適房利潤率為3%,中低價房為4%,而普通商品房的利潤率則為8%。而且對其建設成本和管理費用的比例、上浮幅度都進行了明確規定。今年南京市還出臺了“一套一價”政策,剎住了房價的非理性上漲之風,但是南京占房價最“大頭”的地價,卻持續高燒不降,地王頻生,預期房價上漲也愈演愈烈。有專家曾表示,拍賣土地的價格是最高的,一般都高于市場價格的20%左右,有的甚至到40%。 聽說南京有部門提出先核價再拍地的“倒拍地價”的方法,不少市民都“拍手稱快”。“這個想法確實很不錯”,在事業單位上班的王女士表示,“這個政策讓開發商不得不掂量掂量能承受的成本再去拍,而不是一頭熱拿下之后再轉嫁給我們,我覺得很好”。 不少市民也表示,如果這個建議能夠實行,那肯定猶如一個“重磅炸彈”,南京的房地產價格必將受到規范,“拍地時價格已定,我們就不用整天擔心什么時候開盤,會賣到什么價格了。”但市民擔憂,“如果開發商不惜代價拍到了地,之后為了控制成本增加利潤就搞個豆腐渣工程,那就讓人擔憂了。” 國土局:類似操作法政策房已有先例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政策法規處處長丁松表示,類似的操作方式南京已有先例,不過只是針對政策房,尤其是中低價商品房。政府會設定一個政府回購價,然后掛牌出讓,開發商可以競地價,但必須按照此前設定的房價賣給政府。據悉,根據“十一五”規劃,類似操作的中低價商品房每年大概為50萬平方米。 對于大規模推廣“先定房價再拍地”的做法,丁松坦陳,目前沒有計劃。丁松說,在目前背景下,住宅開發用地的最佳出讓方式仍是價高者得。此前不少專家也提出過價中者得、帶方案競標等方式,但政府綜合考慮后,還是覺得現行的“價高者得”方式最符合市場經濟,也最公平、透明。 “中低價房首先是保障用房,有其專門的供應對象。”丁松說,如果對所有土地都進行上述操作模式,首先得解決“房子賣給誰”的問題,比如地塊周邊的房源大概10000元/平方米,政府限定其房價為8000元/平方米,那么房子必然熱搶,到時房子到底給誰是必然產生的新的矛盾。 專家:出發點很好,但要考慮其他因素 省社科院專家田伯平表示,這是一個不錯的思路,出發點是很好的,但能否起到實際效果,要受到多方因素影響。“現在的土地都要參照周邊的價格,房價也一樣,如果定的房價和周邊差距大了,開發商可能不愿意做”。他強調,這個思路很好,比較適用于經濟適用房、中低價商品房,“政府應該加快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建設,使剛性需求得到下降。”對于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高檔住房,因大多屬于投資需求,可不用限制。他還指出,我國的土地資源還是比較少的,如果人為降低了價格,政府應得的財政收益不能保證,最終將影響到百姓利益。 南京農業大學不動產研究所專家表示,“首先房價定多少很難確定,如果房子蓋好后價格與周邊房價有差價,大家都想買,那房子賣給誰就容易產生腐敗。”他認為,土地拍賣制度在目前并不是好與不好的問題,而是如何消除因拍賣而帶來的普通及以下收入人群買不起房的問題。 開發商:政府賣地的收益應適可而止 城東一家不愿透露具體姓名的開發商表示,現行的“價高者得”方式的確帶來很多隱患。地價看起來是開發商在承擔,但實際上這些最后都統統轉移給了購房者。回過頭來說,政府為什么樂于將地塊賣得一個貴過一個?道理很簡單。一是地方的GDP大部分來源于土地出讓的拉升,這包括土地出讓金本身以及土地出讓帶來的其他衍生價值;二是城市建設,目前土地出讓已成為大多數城市財政資金、城市建設資金的主要籌措方式。這本來是一件好事,但如果地價透支得太快,這就必然留下后患。 另外一家開發商也有同感,他認為,如果要限房價,首先應該限的是地價。政府對于土地收益的獲取應該適可而止,而不應該任由其擴大。 □他山之石 無錫北京如何限房價 我省無錫市2005年就曾出臺《關于切實穩定住房價格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對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在供應土地前,由有關部門提出住房銷售價位、套型面積等控制性要求。而北京則正在出臺限價格、限面積的普通商品房———“雙限房”政策,對有些商業項目的銷售限價,開發商也踴躍參與競標。 作者:楊靜 徐關輝/來源: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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