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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家中小銀行結盟 試水銀團貸款業務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19:26 中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信息網
摘要:長期以來,在銀團貸款業務方面,各銀行間競爭多而合作少,銀行普遍缺乏“共贏”意識,而更愿意“單打獨斗”。為了打破現有競爭格局,發揮匯聚力量的優勢,23家銀行組成了跨區域中小銀行銀團聯合會。 11月27日,在監管政策的鼓勵之下,全國第一個跨區域中小銀行銀團聯合會成立。該聯合會由深圳平安銀行發起,23家中小銀行參與,其中包括四家外資銀行,力爭建立一種銀行間新型“競合”關系,實現共贏。聯合會的形式是首次由國內外中小銀行自發組織、跨區域的銀團合作,并在合作主體的突破、合作范圍的拓寬、合作機制的可持續發展等方面均具有創新意義。 參與對象 此次簽約其他商業銀行包括:中國光大銀行、北京農村商業銀行、徽商銀行、寧波國際銀行、深圳農村商業銀行、杭州商業銀行、成都市商業銀行、南京銀行、福州市商業銀行、南昌市商業銀行、東莞商業銀行、昆明市商業銀行、貴陽市商業銀行、廈門市商業銀行、華商銀行、泉州市商業銀行、武漢市商業銀行、嘉興市商業銀行、大新銀行、湖州市商業銀行、大華銀行(深圳分行)及奧地利中央合作銀行北京分行。 成立目的 該聯合會主要目的是將中小銀行各自的資源進行整合,向大客戶提供銀團貸款,以在大額信貸市場分得一杯羹。同時,聯合會試圖嘗試銀行“競合”新模式,改變以往銀行雙邊貸款出現的多頭授信和過度競爭局面。 成立背景 早在2006年8月28日,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就已聯盟,在北京發起成立了中國首個銀團貸款組織——中國銀行業協會銀團貸款與交易專業委員會。該組織規定,單一企業或單一項目融資總額超過3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的中長期貸款,優先通過銀團貸款形式提供。 3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大額信貸本來就是大銀行的戰場,這些大銀行又聯手結盟,更令中小銀行難以涉足。事實上,在10億—30億元之間的信貸項目上,單個中小銀行也難以和大銀行抗衡。 今年8月19日,銀監會發布了《銀團貸款業務指引》,令中小銀行牽手獲得契機。較之原先的《銀團貸款暫行辦法》,此次《銀團貸款業務指引》允許貸款成員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進行銀團貸款轉讓,促進銀團貸款二級市場的發展。深圳銀監局繼之出臺了《深圳銀團貸款業務發展存在的問題及監管建議》。 名詞解釋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銀團貸款是指由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基于相同貸款條件,依據同一貸款協議,按約定時間和比例,通過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幣貸款或授信業務。 銀團貸款又稱為辛迪加貸款(Syndicated Loan),是由獲準經營貸款業務的一家或數家銀行牽頭,多家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參加而組成的銀行集團(Banking Group)采用同一貸款協議,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資的貸款方式。國際銀團是由不同國家的多家銀行組成的銀行集團。 產品服務對象為有巨額資金需求的大中型企業、企業集團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 【銀聯信分析】 金融機會分析 長期以來,城商行在大額貸款中難與四大國有銀行和13家股份制銀行抗衡,所缺的就是資金實力、網絡實力。因此,往往在大項目大額度貸款的競爭中功敗垂成。現在,通過銀團合作的方式,形成合力,正可彌補短板。 首先,銀團貸款模式有助于中小銀行克服發展障礙。 一是有助于中小銀行分散風險。過去銀行主要采用雙邊貸款形式,容易產生多頭授信、過度競爭風險,特別對于一些大項目,貸款額度大、期限長,會導致風險集中,增加資產流動性的壓力。通過銀團聯合模式,力求各銀行分享資源、共御風險,以求在日益激烈的銀行業競爭中取得與大銀行競爭的話語權。 二是有助于中小銀行擴大業務范圍。該銀團聯合會在合作機制上嘗試建立“銀團合作項目池”,成員銀行若有自身無法承擔的信貸項目,可向聯合會推薦,放入項目池中。聯合會將對這些項目定期評估、評級分類、分批開發,如分為培養期、觀察期、開發期、進入期、維護期等階段,分層次、分階段開展項目合作。對這些項目,各成員銀行自愿參與、自擔風險、平等合作。合作范圍不單純僅限于貸款,還包括負債業務、中間業務等其他銀行業務,乃至保險、證券、信托等其他金融業務的交叉銷售,為各地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 其次,外資銀行的參與有助于國內中小銀行提升競爭實力。 在發達國家,銀團貸款是普遍的一種融資模式,與商業貸款、抵押貸款并列為三大貸款模式,銀團貸款占比在15%—20%間。中國國內銀團貸款占比不到5%。截至2007年9月,深圳銀團貸款余額約450億元,占全市銀行貸款余額的4.5%。 外資銀行囿于營運資金、網點數量、文化差異、市場環境等因素的制約,有意分享中國國內銀行的跨區域資源。其資本實力、全球網絡、專業技術、現代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優勢,對提高、規范銀團的運作機制亦不無裨益。 金融風險分析 首先,中小銀行在銀團貸款上才剛剛起步,存在不足。 大客戶歷來是國有大銀行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的天下,囿于資本金、存款、網點、人員等不足的制約,類似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銀行在大額信貸項目上難以有一席之地。隨著銀行業競爭的加劇,大銀行亦開始向零售業務和中小客戶市場進軍,令中小銀行原來主要倚重的這兩塊業務受到侵食。 過去國內銀團貸款是大銀行的游戲,但現在中小銀行聯手結盟,讓在這些小銀行有了參與大額銀團貸款的機會。但在大額信貸中,如何真正有效將分散的中小銀行組成一體,能否真正抗衡大銀行,亦待實踐檢驗和探索。- 其次,中小銀行的銀團貸款還有諸多問題尚未解決。 參與的中小銀行對銀團合作的利益分享和風險分擔尚懷有顧慮,目前仍是中小銀行間實現合縱意圖的障礙。比如利潤分成機制、風險分擔機制,如何才能讓參與行都能滿意?特別是在中小企業市場正在逐步成為主戰場的今天,成立聯合會,進行對大銀行的合縱,是否為時已晚,或者說有點不合時宜?這些問題還留待日后磨合過程中慢慢解決。 銀行信貸分析 銀聯信分析師認為,聯合會成立后,將幫助各中小銀行在“平等參與、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進行產品創新和綜合化經營的嘗試。更多的在于能和其他銀行展開全方位的合作,進行溝通和交流,以提供給客戶更好的金融服務。對于中小銀行的發展來說,主要有以下兩點借鑒意義: 在合作范圍方面,聯合會首次提出了銀團合作的范圍不僅是貸款,還包括負債業務、中間業務等其他銀行業務,乃至保險、證券、信托等其他金融業務的交叉銷售。同時,聯合會還將為各地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為中小銀行業務擴張開辟了新天地。 在合作方式方面,這次抱團試圖打破以往“合同式”的短暫牽手模式,通過建立“銀團合作項目池”,將合作進行到底。以往銀團合作基本以合同的方式,合同履行結束,就意味著銀團合作的結束。此次合作將嘗試建立“銀團合作項目池”,將各個銀行推薦的項目存入池內,采用一套管理機制把池內項目評級分類。今后,借助此平臺,各銀行還可探索結算服務、網上銀行等一切有利于銀行發展的合作方式,最終摸索出一整套中小銀行聯合發展、共贏互利的業務合作模式。 [本文由中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信息網提供,未經北京銀聯信信息咨詢中心書面許可,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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