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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報紙部分廣告發布業務被叫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 09:46 北京日報
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 各種虛假、夸大或格調低下的廣告早已為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深惡痛絕,國家有關部門也不斷依法加大監督、整治和處罰力度。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和新聞出版總署在監測中發現,《南國都市報》《濟南時報》《文摘旬報》《書刊報》等刊登違法廣告率居高不下。據此,兩部門聯合發出通知,依法暫停這4家報紙發布藥品、醫療、保健食品廣告,對其進行通報批評,并責成其進行內部整頓。 記者從新聞出版總署報刊司了解到,國家工商總局和新聞出版總署近期對二季度全國廣告監測中廣告違法率70%以上的5家都市類報紙和廣告違法率100%的7家文摘類報紙進行了跟蹤監測,發現9月21日至23日(三天)和9月17日、23日(兩期)發布的藥品、醫療、保健食品、化妝品、美容服務廣告中,《南國都市報》《濟南時報》《文摘旬報》《書刊報》廣告違法率分別為77%、80%、100%和100%。主要問題包括藥品、醫療廣告未經審查,擅自發布、宣傳醫院中藥制劑或處方藥;廣告內容宣傳有效率、治愈率,使用患者名義證明療效;以新聞形式發布藥品、醫療廣告;保健食品廣告夸大產品功能,宣傳增強性功能功效等。 鑒于以上報紙發布的違法廣告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國家工商總局決定責成報紙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南國都市報》《濟南時報》《文摘旬報》《書刊報》發布的嚴重違法廣告,并依法暫停《南國都市報》《濟南時報》發布藥品、醫療、保健食品廣告7日;暫停《文摘旬報》《書刊報》發布藥品、醫療廣告30日。新聞出版總署已經責令這4家報紙出版單位進行內部整頓,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廣告審查發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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