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獲賠股東難脫“東方電子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 11:10 財時網
作者: 宋克剛 在經過4年多的漫長等待,有著“中國證券市場虛假陳述第一案”之稱的“東方電子案”,終于以股票賠償、民事調解等方式收官。但是受困于具體程序的影響,獲得賠償的股民要拿到真金白銀,還有待時日 “本以為在法院判決以后能很快拿到賠償,沒想到等了兩個多月了,還沒有結果。這兩個月來,東方電子(000682.SZ)跌了2元多,即使按6.39元的協議價格,我也損失了5萬多元。早知如此,還不如直接賠我們現金呢。”盯著東方電子在6元以下跳動著的K線圖,股民袁華(化名)格外郁悶。 2001年,袁華先后買入東方電子10萬股左右,隨著該公司造假事件的曝光,股價一落千丈,損失慘重。2003年,袁華向東方電子提出索賠。在經過4年多漫長的等待后,袁華終于等到了法院的和解協議,盡管獲得的賠償,并不足以彌補當初的損失,但總歸有了說法,心里也算平衡些。但是,賠付股票遲遲不能到賬,他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股價往下跌。 過戶難題 記者以普通股民的身份致電東方電子,詢問賠付股票什么時候才能辦理完過戶。一位接聽電話的女士表示:“由于相關程序問題,過戶需要一段時間,目前公司正在積極推進此時。再等幾天吧,應該不會太久了。” 而至于具體什么程序問題,該女士表示,這涉及到法院以及交易所,具體她也不清楚。 海拓律師事務所潘修平律師是東方電子案的代理律師之一。據他介紹,在辦理股票過戶時,根據交易所的規定,有兩種形式。一種是自愿過戶,這要求雙方當事人親自到交易所辦理,在此案中這似乎是非常困難、幾乎無法做到的。 因此,法院選擇了第二種形式——強制執行。但是以強制執行形式辦理過戶,需要有兩份法律文件,分別是《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而且這要求每個訴訟人必須有單獨的文件,也就是說法院要對近7000名提出訴訟的股民分別出具兩份法律文件。 盡管負責此案的青島中院目前正在積極辦理,但具體負責此案的工作人員只有十多人。這似乎是一個無法快速完成的任務,也是導致過戶遲遲不能解決的關鍵因素。 潘律師認為,目前該案不存在其他障礙,現在只是時間問題。他預期,比較樂觀的結果是過戶問題在11月底能得到最后解決。 流通權質疑 即便是在賠付股票順利過戶以后,拿到股票的投資者還可能無法賣出股票來換取真金白銀。 10月10日,東方電子發布公告稱,東方電子集團所持占總股本5%的4890.82萬股股份將于10月1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但其在民事賠償案中要賠付的股份還在限售股之列。 對于賠付股票不能上市流通的說法,東方電子證券部的人士給于否認。“賠付的股票是股改時承諾對價的一部分,早已經在證券結算登記公司作了托管。” 但有業內人士認為,東方電子證券部人士的上述說法并不準確。 “東方電子以限售股份來賠償股民,也許是希望利用此案的影響力,推動交易所或者證監會特事特辦,增加其解禁股票比例。但是這樣以來,其大股東的持股比例則可能因此降低。如果真的如此,也顯示了其管理層對于公司前景的信心不足。”上述業內人士分析說。 維權啟示 據資料顯示,2000年5月5日,東方電子的總流通股為60211萬股,但在東方電子案中股民獲得的賠償只有6021萬股,而參與訴訟并獲得賠償的也只有不到7000人。相當多的股民由于沒有參與訴訟而無法得到應有的賠償。潘律師表示,近期接到很多股民的咨詢電話,詢問自己是否還可以參與訴訟。但是此案的訴訟實效已經過,他們將不可能獲得補償。 據潘律師介紹,諸如東方電子案這般的證券維權訴訟,其最大的特點就是周期長。“東方電子案經歷了4年多,而從國外來看,有的甚至達到10多年。”因此,在證券維權案中,投資者一定要有耐心。一般來說,只要堅持下來,最終都會有較好的結果。 目前在證券維權過程中,投資者最需要關注的是訴訟時效。而實際上,利用訴訟時效的規則來逃避或者減少訴訟,是上市公司很常見的做法。 一般來說,證券維權訴訟時效都是兩年,分別為:自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高管被法院作出有罪的判決之日起兩年內;自行政機關(不僅限于證監會)對于上市公司作出行政處罰兩年內。 潘律師認為,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是證券市場建設的重要內容。“在類似本案的訴訟中,對于過戶可通過集中協議書的方式,或者律師代理的方式辦理,而不是單個投資人逐一辦理的方式。這樣無論是法院還是上市公司,都可以減少麻煩,提高效率。”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