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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輸歐8類紡織品明年起完全取消數量管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 20:16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1月15日電(記者 張毅 周英峰) 商務部副部長高虎城15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根據2005年在上海簽署的《中歐紡織品貿易諒解備忘錄》,中國對歐盟10個紡織品類別的雙邊數量管理將于2007年底結束。自明年1月1日起,中國所有對歐紡織品出口不再受任何配額或數量限制。 高虎城說,為避免2008年出現類似2005年初對歐紡織品出口“井噴”現象、導致貿易摩擦加劇的局面,中歐雙方今年就建立雙邊監控體系達成了一致意見。自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歐雙方將把備忘錄中的8個紡織品類別納入雙邊監控體系。 高虎城說,中歐雙方把8個紡織品類別納入雙邊監控體系,主要目的不是限制出口,而是對部分取消數量管理類別的對歐出口進行監測,中歐雙方僅就簽發許可證的情況定期進行數據交換,不設任何形式的數量限制。 高虎城指出,紡織品貿易在中歐經貿關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雙邊監控體系作為維護中歐紡織品貿易穩定的積極措施,符合中國紡織行業的自身要求,符合中歐紡織品貿易的長遠利益,希望廣大紡織出口企業積極響應,規范出口經營秩序,提高出口產品質量,優化出口產品結構,共同維護2008年對歐紡織品出口的平穩發展。 根據中歐雙方9月28日達成的共識,在取消所有輸歐紡織品數量限制的前提下,中方將對4類(T恤衫)、5類(套頭衫)、6類(褲子)、7類(女式襯衫)、20類(床單)、26類(連衣裙)、31類(胸衣)、115類(亞麻衫)等八類輸歐紡織品實施出口許可,歐方將實行自動進口許可制度。備忘錄下的2類(棉布)、39類(桌布)等兩類輸歐紡織品則不在此列。 根據有關規定,商務部日前出臺了《2008年部分輸歐盟紡織品監控辦法》,對部分輸歐紡織品施行出口許可作出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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