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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恩貝向三侵權企業索賠49萬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08:25 北京商報
肖瑋 焦劍/制表 “我們此次索賠的金額偏低,目的只是為了制止侵權的行為。”昨日,浙江康恩貝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恩貝”)相關負責人員告訴記者。因認為自己的注冊商標“前列康”被侵權,康恩貝將三家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賠經濟損失49萬元。 此次被康恩貝起訴侵權的三家公司分別是:貴州貴定胡三帖藥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第一被告”)、北京首都機場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第二被告”)、北京首都機場商貿有限公司貴陽分公司(以下簡稱“第三被告”)。康恩貝稱,該公司是“前列康”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人及合法所有者,該商標在2005年被依法認定為馳名商標。近年來,第一被告未經允許,在未取得任何授權的情況下,非法生產標有“胡氏前列康”商標字樣的藥品在全國范圍內進行銷售。而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為謀取暴利,非法銷售“胡氏前列康”,以每盒700元左右的售價經銷上述侵權產品。 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由于該案件開庭的時間被延期,而我們與被告方還沒有正式進行交涉,所以目前不方便公布更多信息。”昨日,康恩貝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 同時,該人士也稱,一般法院在處理商標侵權案件時,會先進行調解,而是否接受庭前調解則要視對方的態度而定。 1985年,康恩貝開發了用植物藥花粉治療前列腺增生、炎癥的植物藥——前列康(商品名),3年后康恩貝注冊了“前列康”商標,目前該藥品在同類產品中的市場占有率達到90%。“我們都知道企業為了打造一個名牌需要巨大的人力、物力的投入,一旦被侵權將導致企業巨大經濟損失,所以我們通過起訴來制止對方的侵權行為。而且我們索賠的金額已經非常低了,因為第一被告為推廣‘胡氏前列康’,在重慶一個城市打廣告就曾投入幾十萬。”康恩貝公司表示。 此次康恩貝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使用與自己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封存并銷毀現存藥品及包裝物上與自己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及全部產品說明書,并通過省級以上媒體公開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49萬元。 昨日,記者致電此次“前列康侵權”案件中的第一被告貴定胡三帖藥械有限公司,該公司的工作人員則顯得激動地表示:“該事件是康恩貝的一種炒作行為,我們一定會應訴,現在也不想多說什么,等法院的判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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