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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燃油附加費調高 近期機票打折幅度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 10:51 南海網-海南日報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航總局聯合發出通知,自11月5日起調高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現行每位旅客50元調整為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現行每位旅客80元調整為100元。 通知指出,調整后的航空燃油附加費標準自2007年11月5日起執行,以出票時間為準。通知明確規定,按成人普通票價10%計價的嬰兒繼續免收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的兒童(含無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按調整后的標準繼續實行減半收取。 記者從有關航空公司得知,目前還沒有接到調整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相關文件,在5日之前出票,燃油附加費仍按現在標準執行。 記者分別聯系海航、南航的售票工作人員,他們告訴記者,目前航空公司還沒有接到相關的通知,出票仍然按照以前的標準收取燃油附加費。 海口藍天路凱勝票務點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得知上漲的消息后,就趕緊將預訂好的機票都出了,從3日到4日,預訂機票的旅客只要在5日之前出票,都不會增加燃油附加費。從5日開始,預訂機票就開始執行新的燃油附加費標準。 海南省旅游總公司海府路營業部負責人向記者介紹,燃油附加費將給旅客帶來20元—40元不等的負擔,但由于近期是淡季,不少航空公司都推出各種優惠政策,南航、海航都推出1.5折的機票,因此近期的機票價格整體偏低,在一定程度上抵消燃油附加費上漲的影響。 這位負責人還稱,到了旅游旺季,由于旅游成本的增加,他們也不得不將團費調高,屆時,將不可避免增加一些游客乘飛機出行的成本。 據了解,燃油附加費從2005年8月1日恢復征收起,歷經兩次上調后,今年1月份首次出現下調,經過本次上調之后,航空燃油附加費標準已恢復到年初調整之前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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