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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華東四年電改已深層觸及既得利益格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 01:56 第一財經日報
報告稱,上網電價與銷售電價聯動辦法仍待明確 宋蕾 以電價改革為本質的華東電力市場建設,在啟動區域試點4年后,國家發改委產業政策司日前發表的一份報告,對其作出了評述。 電價聯動政策“仍在研究” 自2003年6月啟動區域試點以來,華東電力市場先后頒布了市場建設方案、市場運營規則規范等基礎性文件,還分別在2004年5月、2005年10月開展了月度市場模擬、綜合模擬等“市場定價”的演練。 此類“模擬”主要方式是發電企業競爭放開,根據企業發電效率來決定上網價格,改變此前的計劃分配上網。 “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發電行業整體水平,督促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一位助理研究員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指出,根據改革之前的目的,電監會方面也希望“華東試點”初步形成發電企業自由競爭,以達到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新型電力工業生產模式開始在華東地區發揮作用。 但真正實現電價市場化聯動,除發電企業實現市場化競爭上網之外,用電需求方也要參與聯動。 “雖發電企業實現市場競爭,但在目前輸配電壟斷情況下,用電戶買方仍不能決定價格。”該研究人員認為,聯動改革仍需深入,此輪試點尚未打破發電側單邊市場。 報告也指出,沒有引入銷售電價聯動或者需求側響應的發電側單邊市場,是一種無傳導機制、無反饋環節的非穩定市場模型,一旦市場供需失衡,就會導致市場危機。 因此,報告認為,與電力市場相適應的電價聯動機制尚未建立起來。華東電力市場推進到目前狀態,迫切需要在電價配套政策上予以突破。 相關的配套政策主要有關電價聯動機制的聯動條件、聯動周期和平衡賬戶的具體管理辦法。 不過,“這些仍然處于研究討論階段,尚未有實質性突破,上網電價與銷售電價聯動辦法仍待國家有關部門明確和實施。”上述報告稱。 “低價”區未抓住改革機遇 除了電價配套政策,利益調整也進入到攻堅階段。這主要體現在電價不平衡的地區之間。 報告稱,我國現行的行政管理體系、財稅體制、電網安全責任體系、銷售電價體系等因素,構筑了長期以來堅固的省間壁壘或者地方利益保護現狀。華東電力市場推進到調電試運行階段,已深層次觸及既得利益格局。 以“華東試點”為例,由于參與的省份電能價格不一,導致電能從低價區(安徽、福建)向高價區(上海、浙江)流動,形成了電價在低價區升高,而在高價區降低。 但由于低價區省份工業用戶的電價承受能力相對比較低,導致了銷售電價的上升直接影響其生產經營,從而影響“低價電”省內經濟發展。 發改委方面也認為,市場是一把“雙刃劍”,華東電力市場一方面有可能抬高低價區省份的銷售電價,但另一方面也為低價區省份電能外送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 “但低價省份沒有抓住市場機遇。”報告說,在華東電力市場第二次調電試運行中,安徽、福建外送電由于網絡阻塞、報價較高等原因,交易量反而比試運行前有所減少,沒有抓住這一市場機遇。 因此,在利益格局的劇烈調整下,不排除省市地方政府干預華東電力市場,發改委表示,這將對華東電力市場結構模式乃至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帶來重大影響。 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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