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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僅是扶持可再生能源第一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 05:23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報記者 陸洲 近日,國家發改委、電監會發布了《關于2006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和配額交易方案的通知》,這標志著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費用分攤制度正式實施。但有關專家認為,對上網風電進行補貼僅僅是國家扶持可再生能源的第一步,相關政策尚須細化。 據了解,2006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金額合計2.6億元,包括38個發電項目的支付補貼電量和補貼金額,涉及裝機容量141.4萬千瓦。其中,受補貼的風電項目占133萬千瓦,占比近95%,獲補貼2.27億元,占87%。 補貼僅為扶持第一步 2006年初,根據《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發改委先后頒布《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和《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調配暫行辦法》。同年,我國已按規定收取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費。但由于沒有實施細則,收取的附加費一直未下發到相關企業。此次《通知》要求,相關電網企業要限時結清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費(含接網費用補貼)。 《通知》明確指出,2006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金額合計2.6億元,包括發電項目38個,裝機容量141.4萬千瓦;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電力系統5個,總裝機容量1940.8千瓦;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接網工程5個。《通知》同時要求電網企業限時結清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費(含接網費用補貼)。 但僅僅補貼是不夠的。專家認為,風力發電的風險還在于,風能資源的測量和上網銷售的電量都有誤差。業內人士稱,從測風數據收集、風能資源評估到項目未來20年運行期上網電量的預測,即使采用了當前最先進的科技手段,收集到完整準確的測風數據,利用最新版本的專用軟件計算,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已建風電場實際的年上網電量與可行性研究階段的預測值對比,普遍要低20%。其中的影響因素很多,至今尚未認真研究清楚,對投資者就是很大的風險。 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秘書長李俊峰表示,由于當前的可再生能源產業還在初期發展階段,政策的推出只能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需要在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的推動下,逐漸細化。 風電至今依然虧損 2006年1月,國家發改委頒布了《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即風電界俗稱的“7號文”。該文件規定:風力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按照招標形成的價格確定。而根據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和世界風能理事會共同發布的《中國風力發電價格政策分析研究報告》(下稱《報告》),從2003年9月我國開始實施風電特許經營權項目招標到2006年9月,共組織了四期招標涉及11個風電項目,中標的幾乎都是報價最低的投標商,其上網電價在每千瓦時0.382元到0.519元之間,而風電的合理價格應當為每千瓦時0.6元左右。 一方面,多個省份將風力發電列入自己的規劃;另一方面,發出的電不是沒有市場,就是無法盈利。《報告》認為,國有電力企業愿意出低價競標,可能與正在討論中的強制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的政策有關。考慮到國家可能會對可再生能源占電力企業發電量的百分比作出規定,所以電力企業急于“跑馬圈風”。 與風電類似,中國目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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