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探索公車采購新形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 16:11 中國財經報
寧夏財政廳政府采購辦公室 政府采購法實施以來,汽車采購問題一直是法律規范的盲區,一方面法律要求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要體現品牌間的競爭,另一方面采購人在采購項目實施前已經確定了汽車的品牌、型號,這一矛盾既影響了法的正常實施,又困擾著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和操作機構。 過去,寧夏汽車采購每周在網上招標一次,操作機構整天忙于發標、開標,沒有時間和精力沉下心研究思考工作。就是這樣,采購人不滿意,采購效果也不佳,社會影響也不好。由于事先確定了品牌,一些經銷商因為所代理的品牌或車型熱銷,實行價格壟斷,更有甚者,因為沒有形成品牌間的競爭,報標報價又是一次性的,其報價往往高于市場價很多,一些影響較大的項目,生產廠家也實行貨源封鎖和價格壟斷。 根據汽車采購的實際情況,寧夏近日推出了一次招標、二次詢價、全區聯動、協議供貨的辦法。即:一次招標達到品牌間競爭的目的,二次詢價實現經銷同一品牌同款車型的價格競爭,全區公務車輛統一集中到自治區實行協議供貨。未納入協議供貨范圍的車型和批量較大的車型,仍然實行定期招標采購。 為了搞好各地的公車采購工作,提出兩點建議:一是國辦1999年制定的公務車輛配備標準現在中央和地方執行的不一,應盡快制定各級單位的公務車輛配備標準,加快制定汽車采購的剛性政策,對國內已生產的車型,嚴格控制采購進口車輛。二是汽車生產廠家制定統一的政府采購價格政策,減少重復招標帶來的社會資源的浪費。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