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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稅法帶來新機遇新挑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 15:36 深圳商報
新稅法帶來新機遇新挑戰 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舉行擴大學習會李鴻忠許宗衡等出席劉劍文應邀作輔導報告 新稅法不會對深圳經濟發展造成太大影響,相反還會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新稅法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的所得稅稅率優惠,對深圳來說是巨大的機遇,深圳應該抓住這一契機進一步加大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力度,加快實現產業結構升級換代。 深圳報業集團記者滑翔 葉曉濱 【本報訊】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對所得稅稅率和稅收優惠政策作出了重大調整。為了更好地理解和學習新稅法的重點內容及其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昨天舉行擴大學習會,邀請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劉劍文,圍繞《企業所得稅法》的立法宗旨、制度創新以及對深圳的影響等熱點問題作專題講座。市委書記李鴻忠、市長許宗衡等市領導參加學習會,認真聽取講座。 學習會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劉應力主持。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市紀委領導,市法院院長、市檢察院檢察長,市紀委副書記,以及各區委區政府、市直各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參加了學習。 作為多次參與全國人大有關立法工作的財稅法學專家,劉劍文教授在題為《全球化與中國統一企業所得稅立法》的講座中,透徹分析了我國企業所得稅制度改革的立法背景、必要性,并結合深圳實際,分析了企業所得稅法為深圳帶來的影響和機遇。他說,《企業所得稅法》是一部既適合中國國情、又參考國際通行做法的現代法。其制定與實施,無疑對實現內外資企業的平等稅收負擔、引導企業資金的流向、調整產業結構、實現區域均衡發展、建設公平競爭環境等將產生重大的深遠影響。 劉劍文認為,新的《企業所得稅法》有八個方面的制度創新,即確立了以法人為標準的納稅主體制度;確立了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稅率制度;確立了科學規范的征稅客體制度;實行國際化的稅收抵免制度;建立了以產業為導向的普適性稅收優惠制度;建立了體系化和規范化的反避稅制度;統一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征管方式;建立本土化的企業信賴利益保護制度。 劉劍文表示,新稅法不會對深圳經濟發展造成太大影響,相反還會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他認為,外資企業到中國投資最看重的是投資環境。深圳經過20多年的發展,法制環境、制度建設走在全國前列,市場機制比較完善,這些“軟環境”的形成絕非一日之功,而是長期積累的結果,也正是深圳吸引包括外資在內的各類企業最有利的條件。而新稅法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的所得稅稅率優惠,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先行一步的深圳來說,也是巨大的機遇,深圳應該抓住這一契機進一步加大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力度,加快實現產業結構升級換代。 劉應力在主持學習會時對劉劍文教授所作的精彩輔導報告表示感謝。他說,劉劍文教授所作的報告進一步加深了我們對企業所得稅法的立法宗旨和重點內容的理解,具有很強的指導性、針對性和創造性。面對新的《企業所得稅法》頒行帶來的稅制調整,我們要深入貫徹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的各項決策,順應國家發展的大趨勢,有效地利用有利因素,積極化解消極因素,以更加積極、主動、進取的姿態,把握機遇,迎接挑戰,作出及時、科學的應對之策,繼續做好改革開放、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排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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