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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達能糾紛案:品牌之爭還是民族產業之劫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 10:28 經濟參考報
4月3日本報以《宗慶后后悔了》為題,首次全面披露達能欲強行收購娃哈哈的詳情。由此引發了雙方你來我往數個回合的交鋒,以及眾多媒體的熱烈跟進報道。4月13日,娃哈哈集團發表聲明,稱應政府要求停止媒體口水戰。 在此期間,社會各方的辯論隨著事件的發展愈顯白熱化。目前,娃哈哈達能的媒體口水戰雖戛然而止,但留下的有關合同法律、知識產權和民族產業三大辯題仍在激蕩不已。 辯題一:合同之癢 正方觀點:合同應該與時俱進 “既然達能在變,為何當年的合約就只能一成不變?”《第一財經日報》發表評論《與時俱進方能海闊天空》。文中表示,就娃哈哈自身發展而言,在復雜多變的中國飲料市場上,“有宗慶后就有娃哈哈的今天,沒有宗慶后就沒有娃哈哈的今天”,是誰都無法回避的事實,而“依靠達能不可能把娃哈哈發展到今天”也是不爭的事實(有樂百氏等達能控股企業的命運為證)。今天眾多國外資本在投資中國企業時,都有一個“對賭”協議,當中國企業的業績達不到其要求時,要采取諸多懲罰性措施。而娃哈哈依靠宗慶后的卓越才能,可以說遠超當年達能的期望。在此背景下,修改10年前的協議實質上是對企業家才能的一次再定價。達能如果明智的話,理當有所作為。 反方觀點:不要過分情緒化,合同的是合同,應當按照契約辦事 中國商務部跨國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樂接受和訊網訪談時表示,在合同執行期間,宗慶后沒有遵守合同,擅自成立非合資公司并使用娃哈哈品牌,屬于違約在先。如果宗慶后認為合同有不合理的地方,或者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存在錯誤判斷,完全可以根據《合同法》來要求修改合同。也可以提請董事會討論,如果遭到拒絕還可以根據《公司法》來謀求支持。但是在沒有做類似努力的情況下,卻另起爐灶成立非合資企業,顯然是與合同不符,是違約在先,從法律角度講是站不住腳的。 辯題小結:吃一塹、長一智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撰文表示,在與外資企業合資時,中國企業必須考慮自有品牌的保護問題,防止合資企業長期虧損而導致商標易手,也防止外資企業通過增加持有股份,獲得控股地位,從而完全控制商標權。在尋求外資合作伙伴時,中國企業除了注意外資企業的綜合經濟實力之外,還應當在合資協議中簽訂保護自有品牌的條款。譬如,可以通過品牌租賃的方式,將有形資產作價出資,但將無形資產特別是商標排除在外,通過簽訂使用合同或者租賃協議確保無形資產不斷增值。 中方企業為了擴大在合資企業所占份額,往往將無形資產評估之后作價出資,這樣做看起來可以獲得短期收益,但是卻將辛苦培育起來的知名品牌或者馳名商標捆綁在合資企業上,一旦合資企業經營出現問題,或者合資企業股權發生變化,那么,中方企業將會失去自己的知名品牌或者馳名商標。 辯題二:品牌之爭 正方觀點:堅決保護娃哈哈品牌 北京大學國際MBA美方院長、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兼職教授楊壯表示,在達能與“娃哈哈”合并糾紛的案例中,“娃哈哈”這個品牌就是中方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因為有了“娃哈哈”品牌的強勢地位,也使得民族資本在企業合作過程中一直擁有一定的話語權。 對于品牌之爭,記者發現,網友的很多評論支持娃哈哈保住自己的民族品牌—— “血的教訓。保衛民族品牌和產業!” “決不能讓達能并購娃哈哈,決不能讓達能得逞,絕不能讓外資擠垮我國的民族品牌!”…… 娃哈哈的品牌保護反擊戰也引來同行聲援。在“達能低價強行并購娃哈哈”的消息發布后,健力寶集團董事長葉紅漢于日前特意向宗慶后發來一封“聲援信”。 在娃哈哈集團支援三峽庫區建設和支援老區建設過程中,很多城市均有不同程度的受益。他們均發出聲明支持娃哈哈集團和宗慶后。 4月12日,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區民營經濟園管理處發表聲援信,對娃哈哈表示支持,在聲明信原文中表示:“堅決反對法國達能集團對娃哈哈非合資公司強行低價并購,堅決支持娃哈哈集團公司宗總保護民族品牌。反對外資壟斷中國飲料行業,并積極提議立法限制外資惡意并購的舉措。保護民族品牌,就是保障國家的經濟安全。” 紅安縣政府在聲明的最后說:“堅決支持您為維護民族工業品牌、發展娃哈哈事業所作的一切努力。” 4月12日,成都海峽兩岸科技產業開發園管委會致函娃哈哈集團,表示聲援。原文中寫道:“……呼吁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反壟斷等法律法規,以保護中華民族產業和民族品牌,也希望并支持宗董事長堅持立場,保衛民族工業和民族品牌。” 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4月11日聲明也寫到:“……我們有理由懷疑被達能并購以后的娃哈哈也將會像其他被達能并購的企業一樣導致極大的震蕩,我們有理由擔憂由此影響娃哈哈在當地今后的發展和移民的安置問題……我們呼吁娃哈哈、達能以及相關部門在并購問題上必須以大局為重、慎重決策。” 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政府聲援娃哈哈稱:得知目前法國達能公司欲強行收購娃哈哈集團旗下非合資企業,我市對您反壟斷、爭取公平地位與保護民族品牌的英明決策表示理解和堅決支持,相信最后的勝利必將屬于娃哈哈集團。 反方觀點:應按商業規則辦事,把娃哈哈品牌拱手讓出是必然結果 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的研究員周民良在接受和訊網訪談時表示,從法律角度分析,宗慶后在這個事件中不占優勢。合同明確規定了娃哈哈品牌的使用權限,達能低價收購的理由存在,宗慶后確實違約。長期從事中外合資業務的普華投資總裁曹國熊則表示,不宜把目前的糾紛上升到民族主義的高度,“不管從哪個角度講,這只是由于合同引發的商業糾紛,解決辦法也應該就事論事”。 王志樂說,從純理論化的角度講,在當今的市場環境下,民族品牌的概念已經很模糊了。中國在海外的公司近年來也買了不少外國公司的所有權,那么這些發源于海外,原來為外國人所有的品牌應該算外國人的品牌還是中國人的品牌?另外,達能收購事件也不能說構成壟斷。 辯題小結:保護知識產權牢記在心 喬新生表示,中國政府保持中立的態度,為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解決糾紛提供了足夠的空間。如果合資雙方能夠將十年來無形資產所獲收益進行重新分配,并在此基礎上重修舊好,不失為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如果當事人試圖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彼此的糾紛,那么,“娃哈哈”這一馳名商標所受到的損害將難以估量。 周民良在接受和訊網訪談時表示,要解決這個問題,非合資公司可以嘗試向合資公司購買商標使用權,通過支付品牌使用費等方式化解矛盾,從而避免被收購命運。或者宗慶后可以與達能協商,可否用非合資企業股權交換達能收購卻經營不善的樂百氏品牌重新經營,從而實現“多贏”。 辯題三:民族產業之劫 正方觀點:保護民族產業,保護娃哈哈 在這一點上,網友的情緒最熱烈,甚至有網友提出聯合抵制達能產品等建議: “不管如何,只要是有中國情結的人,都應該支持娃哈哈的,反對達能,抵制達能!!” “中國政府應該保護我們的民族產業,不能因為我們相應法律的欠缺而讓這些惡劣外國公司鉆空子。” 反方觀點:愛國情結怎能當商業砝碼 在這一點上,專家的眼光似乎比普通民眾更加客觀。 復旦大學管理學院企業管理系主任蘇勇撰文“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上海證券報》)時表示,“我們以此為由,發起對民族品牌的所謂保護,于情可解,于理不通”。 全國工商聯并購工會常務理事費國平在《第一財經日報》上撰文:借民眾情緒而行一己私利,把國人的愛國情結當作討價還價的砝碼,是拿國人的感情開涮。對民族產業的保護和扶持,不是通過設置行業壁壘,市場準入門檻,而是通過產業、金融和稅收等政策扶持實現的。 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專欄作家吳曉波日前也撰文指出:宗慶后之訴求頗有可商榷的地方。因為,自始至終,達能并無大錯。當年協議白紙黑字,如果真的埋有“機關”,也只好怪自己眼睛不亮,怎么可能有推倒重來的道理?而試圖通過煽動民族主義情緒來推動其事,則更令人擔憂和不應該了。 辯題小結:態度中立 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在整件事情中,態度一直保持中立。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王新培在商務部例行發布會上,就達能收購娃哈哈一事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中國已出臺了有關外資并購的規定,商務部將嚴格按照規定行事,既要增強外國投資者來華投資的信心,同時也會按照規定保護中國企業的權利。 在一旁冷眼觀戰的還有一些媒體人士。《財經時報》記者說,產業經濟安全,這顯然不是一種多余的擔心。但現在我們還有理由產生另外一個擔心,當有些人以國家利益為借口,并把外資并購看得過于負面時,是否已經在某種程度上干預了市場規則,甚至開始影響相關部門的決策。(記者:文婧 張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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