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燃煤機組要有脫硫設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 08:28 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本報北京4月12日訊 記者朱劍紅報道:盡管我國已成為世界上二氧化硫排放量最多的國家,但目前已有脫硫設施投運率和脫硫效率偏低,脫硫設施建設低價無序競爭,脫硫設施監管也不到位。對此,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環保總局研究擬定了《燃煤發電機組脫硫電價及脫硫設施運行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
《辦法》明確要求新(擴)建燃煤機組必須按環保標準同步建設脫硫設施,執行公布的燃煤機組脫硫標桿上網電價;現有燃煤機組應按照要求完成脫硫改造,執行1.5分錢的脫硫加價;煤炭平均含硫量大于2%或者低于0.5%的地區,可單獨制定脫硫加價標準。按照補償治理二氧化硫成本的原則調整二氧化硫排污費征收標準,并要求環保部門足額征收、依法使用排污費。建立脫硫設施建設、驗收、運行監測制度,依據脫硫設施停運時間扣減脫硫電價并處以罰款。
據悉,2005年我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約為2500萬噸,已成為世界上二氧化硫排放量最多的國家。燃煤電廠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來源。即日起,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環保總局歡迎社會各界踴躍通過國家發改委官方網站,對該《辦法》提出意見和建議。征求意見的時間截至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