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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易謀:宗慶后利用公眾輿論達到個人目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 17:40 新浪財經
新浪財經訊 4月11日下午2時,達能亞太區總裁范易謀在上海舉行新聞發布會,公開回應目前引發廣泛關注的達能并購娃哈哈事宜。新浪獨家對發布會進行了全程報道,以下為發布會實錄摘要: 主持人:這是一個企業財產轉移申報表,當中隱藏的部分是所有的數字,因為是商業信息,所以沒有披露,下面可以看到各級政府的蓋章,當時這個合同是經過政府同意和蓋章同意的。 范易謀:那么這個是我列舉的事實,這個是我想要列舉的事實。我們還有一份完整的合同,但是不希望耽誤大家的時間,所以就不讀了。那么我想呢,大家肯定也相信我,在這個合同當中,我沒有列舉出來的還有一個重要的部分,在這個合資企業的董事方面,娃哈哈方面有兩個董事,而且是在一段短暫的時間過去以后,我們達能是有充分使用合同的權利,任命由誰任命這個企業的董事長。我前面也已經說過多次了,我們也多次決定,還是要讓宗慶后先生來擔任董事長、總經理,那么盡管現在宗慶后他一直在爭辯說,現在合同條款當中有一項叫非競爭的條款是不公正、不公平的,但是,我們認為,作為一個合資企業的董事長和總經理,他應該是保護這個合資企業,并且應該跟合資企業所生產的產品以及我們的業務所競爭的,給予這一點,我們認為這一份合同的條款是完全公正的。那么,而且呢,就是說,在我們給予這份合同的基礎上面,在商標的有關的變更權,商標所有權變更登記,沒有完全確定下來,我們是跟娃哈哈是簽訂了這個合同,也就是說呢,合資企業它是獨家擁有娃哈哈商標使用權。而且,宗慶后以前擔任合資企業董事長和總經理這幾年過程當中,他也是領取了我們合資企業發給他的工資,還有非常高額的分紅獎金激勵,他所分享的這一部分的利益跟我們達能方面是拿的一樣的,我們這樣做也是為了作出一個平衡,希望他能夠尊重這個非競爭的條款。首先,宗慶后他說這樣的條款是不公平的,但是這個條款是簽訂在我們的合同之中,那么,他作為一個合資企業的董事長和總經理,他是要這個合同當中列入的非競爭的條。那么,作為執行或者是他尊重這個非競爭條款,因為他執行和我們合同當中的非競爭條款,他也是在過去幾年,收到我們合資企業給他的工資和分紅獎勵。而且,特別是他個人在過去的十年當中,是得到了數目相當可觀的,我們合資企業分給他的激勵,作為激勵的一種獎勵分給他的一筆數目,在過去十年當中,這個數目是非常可觀的。所以,我們認為,這個合同當中非競爭性的條款是非常清晰的,也是非常公平的。 最后一點,我想跟大家澄清的事實關于品牌的發展和品牌的保護。在過去的24-48小時當中,我們非常的擔憂,我們覺得,現在公眾的輿論正在被利用,以達到個人的一些目的,我認為,宗慶后他是合資企業這個董事長和總經理,他應該是充當娃哈哈品牌最好的保護者,那么所以當他在公眾面前發表這種輿論,采取不一樣的行為的時候,我也是非常的吃驚,他在媒體當中是這么說的,如果他現在不能扭轉達能的條款,不能夠使達能提供給他更優惠條款的話,他就說,如果這個條件不能滿足,他將會另起爐灶,另外建立品牌,扼殺合資企業原有的品牌,那我想,這對于過去十年當中,對于相信和信賴娃哈哈的經銷商而言,娃哈哈的員工和全體的中國消費者而言,這種態度都是不負責任的。那么,宗慶后先生他是將我們董事長召開討論的一些機密的信息全部向媒體公開了,向公眾公開了。我認為,他的這種做法是不能夠接受的,而且,我也認為,他這樣做也損害了整個企業乃至企業品牌的一種誠信。我們還是持有這樣的一種態度或者是看法,也就是說,我們希望通過一種友好的方式來解決這樣一種問題。但是呢,現在關于這樣的一個娃哈哈事件的傳聞,各種各樣的傳聞,所以我們認為,必須要采取快速的行動來解決這樣的一個問題,也就是處于這樣的一個理由,我們已經給我們的合資企業的董事長發出了一份通知,這份通知上面也指出,我們現在是準備以合資公司銷售公司的名義,向非合資的銷售公司提出法律的訴訟。如果從我們發出信函30天內公司管理層不采取任何行動,30天后這個法律程序將被啟動。我們將以合資公司的名義進行行動,我們這樣做是要保護我們自己的資產以及整個合資公司的資產。所以說,現在既然我們已經發出了這樣一份通知函,說明我們雙方坐下來達成協議的時間已經不到30天了。而且,除此之外,我們也會保留我們所有的權利,來確保我們的合同在此期間能夠得到按法律得到實施和執行。這就是我今天想給大家澄清的事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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