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合同詐騙上千萬抽逃資金過億 普馬高管被判無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 01:26 中華工商時報
本報記者夏凌 一度引起轟動的北京普爾斯馬特(以下簡稱普馬)會員超市8名高管涉嫌抽逃億元資金及合同詐騙大案日前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原北京普馬會員購物企業中心運營總監、普馬中國企業首席運營官、聯合總裁吳衛東等人合同詐騙1635萬元,抽逃出資10500萬元,被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年零9個月。至此,普馬這個在事發前一直被中國大多數會員消費者和一些供貨商視為洋超市,并將其與沃爾瑪、家樂福等視為同一水平的美國零售業巨頭的神話大廈轟然倒塌。法庭上,頭發花白的吳衛東聽到自己被判處無期徒刑時不由自主地“啊”出了聲。而起立旁聽宣判的一位家屬頓時癱倒在椅子上。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6月,吳衛東在擔任普馬中國企業(未經注冊)聯合總裁期間,與執行總裁劉五一預謀編造虛假商品交易內容,以下屬公司諾衡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簡稱諾衡物流)、北京普馬北方經貿公司(以下簡稱普馬北方)的名義,騙取北京朝陽來廣營農村信用社的承兌匯票授信額度資金,償還企業債務。 吳衛東與時任資金部總監的被告人孫波預謀,由孫波負責籌措辦理承兌匯票保證金,吳衛東代表普爾控股有限公司簽署擔保合同。而后,吳衛東、孫波提出所需資金的數額及時間,諾衡物流財務人員照此安排,先后3次偽造諾衡物流與北京華時倉儲銷售公司(以下簡稱華時倉儲)的購貨合同,華時倉儲財務人員據此合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諾衡物流以向華時倉儲支付貨款為由,向來廣營農信社申請開具承兌匯票,后華時倉儲通過申請貼現,3次騙取來廣營農信社共計人民幣975萬余元。被告人趙一軍(北京華時倉儲法人代表)及席潤偉(另行處理)分別代表華時倉儲及諾衡物流在上述承兌、貼現手續上簽字。 2004年7月,按照吳衛東、孫波的安排并經被告人季萍(普爾控股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北京地區總經理)同意,普馬北方的財務人員使用與諾衡物流簽訂的內容虛假的購貨合同,由諾衡物流財務人員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馬北方以向諾衡物流支付貨款為由,先后3次向來廣營農信社申請開具承兌匯票,后諾衡物流通過申請貼現,騙取來廣營農信社共計人民幣583萬余元。被告人徐斌(原普馬北方經貿公司法人代表、哈爾濱諾瑪特商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及席潤偉分別代表普馬北方及諾衡物流在上述承兌、貼現手續上簽字。 2004年8月,被告人季萍在擔任普爾控股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北京地區總經理期間,決定以虛假手段以其所管理的普馬北方名義,騙取在來廣營農信社的承兌匯票授信額度資金,用以向任萬臣(另案處理)支付所屬經營場地的房租。按上述安排,普馬北方財務人員偽造了該公司向北京天一圓商貿有限公司的購貨合同及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向對方支付貨款為由,向來廣營農信社申請開具承兌匯票,后北京天一圓商貿有限公司通過申請貼現,騙取來廣營農信社人民幣77萬余元。被告人徐斌代表普馬北方在辦理承兌匯票手續上簽了字。 法院認定,被告人吳衛東、蒲濟(原普馬中國企業執行副總裁)、孫波、徐斌、吳寧(原普爾斯馬特中國企業財務總監)、楊蒼(原諾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等人受劉五一指使,分別于2002年2月至2004年5月間,將諾瑪特控股有限公司、攀枝花諾瑪特商業有限公司、哈爾濱諾瑪特商業有限公司、新疆諾瑪特商貿有限公司、遵義諾瑪特商業有限公司的注冊資金抽逃,抽逃的資金共計人民幣10500萬元,這些抽逃行為,使普馬無力支付經營場地租金、償還多家銀行貸款或履行貸款保證責任等。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衛東、孫波、季萍、趙一軍在擔任公司高管期間,為償還企業債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虛假交易內容,以下屬公司或所在公司名義與金融機構簽訂承兌匯票承兌協議、貼現協議,騙取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均已構成合同詐騙罪;被告人吳衛東、吳寧、蒲濟、楊蒼、孫波、徐斌受公司股東指使,在公司注冊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均已構成抽逃出資罪。據此,法院以合同詐騙罪、抽逃出資罪,一審判處被告人吳衛東無期徒刑,孫波有期徒刑16年,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季萍有期徒刑10年;趙一軍有期徒刑3年,以抽逃出資罪,判處被告人吳寧、蒲濟、楊蒼有期徒刑兩年零6個月,判處被告人徐斌有期徒刑1年零9個月。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