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5月1日起我國旅客攜帶液態物品乘機將受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 10:39 中國民航新聞信息網
本網訊自2007年5月1日起,旅客攜帶液態物品乘機將受到嚴格限制,這是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為確保航空安全參照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采取的最新措施。 根據中國民航總局發布的公告:乘坐中國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隨身攜帶總量不超過1升(L)的液態物品(不含酒類),超出部分必須交運。液態物品須開瓶檢查確認無疑后,方可攜帶; 乘坐從中國境內機場始發的國際、地區航班的旅客,隨身攜帶的液態物品每件容積不能超過100毫升(ml)。盛放液態物品的容器,應置于最大容積不超過1升 (L) 的(建議規格20厘米X20厘米)、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僅允許攜帶一個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應交運。盛裝液態物品的透明塑料袋須單獨接受安全檢查; 來自境外需在中國境內機場轉乘國際、地區航班的旅客,攜帶液態物品也必須遵守上述規定。另外其攜帶入境的免稅液態物品必須盛放在袋體完好無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并須出示購物憑證。 公告還指出,在中國境內乘坐民航班機,酒類物品不得隨身攜帶,但可作為托運行李交運。酒類物品的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有關規定; 但有嬰兒隨行的旅客攜帶液態乳制品, 據了解,為應對復雜的航空安全形勢,國際民航組織(ICAO)理事會于去年12月11日,向189個締約國發布了 “臨時保安管制指導原則”,要求對旅客攜帶液態物品乘機執行新的航空安全措施。 由于日本、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已實施國際民航組織的新措施,民航總局特別提醒需要在國外、境外轉機的旅客,如果在候機隔離區免稅店、機上免稅店購買免稅液態物品,應索要符合要求的塑料包裝袋,旅行中不要自行拆封,并一定要保留登機牌和液態物品購買憑證,以備轉機地有關人員查驗,否則免稅液態物品有可能在轉機接受安全檢查時被沒收。 民航總局提醒攜帶液態物品乘機的客人,出行前最好按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準備工作,以免延誤行程。 為確保旅客乘機飲用水需要,民航總局已要求各航空公司、機場確保機上和候機樓的飲用水供應。 新規定實施后,2003年2月5日發布的《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對旅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乘坐民航飛機加強管理的公告》同時廢止。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