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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際機場實施手提行李新規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 10:39 中國民航新聞信息網
本網訊 從東航香港辦事處獲悉,從3月21日開始,香港國際機場開始實施最新手提行李規定,對手提行李內含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作出新的規定。東航提請各位從香港出發和經香港中轉的旅客將此類物品打包托運。 規定要求,旅客隨身攜帶的所有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均須以容量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盛載。任何容量大于100毫升的容器,即使并未裝滿上述物品,也不能通過保安檢查。所有盛載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的容器,必須放在一個容量不超過一公升并可重復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內,而且不顯得擠迫,塑料袋必須完全封妥。在通過保安檢查站時,旅客應將裝有容器的塑料袋與其它手提行李分開,并另行交給保安人員以肉眼檢查。每名旅客只可攜帶一個裝有容器的塑料袋。所有藥物、嬰兒奶品/食品及健康所需的特別食品,經查證后可獲豁免。 旅客可通過香港民航處及香港機場管理局網站查詢更多有關的訊息。 http://www.hongkongairport.com/gb/sa/1155262291437.html http://sc.info.gov.hk/gb/www.cad.gov.hk/chinese/NSM.html(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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