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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的部委攻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 09:58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范利祥 “土地調控要想取得理想的效果,必須加強與其他部委的合作力度。”正在北京參加“兩會”的全國政協委員、國土資源部咨詢中心副主任劉文甲對本報記者說。 細心人士不難發現,自2006年第二輪土地調控實施以來,國土資源部部長孫文盛每次召開土地調控方面的會議時,總不忘強調“要做好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工作”。 從單兵作戰到聯合作戰,可謂是第二輪土地調控中的一個大看點,也是第三輪土地調控中的重點和難點。 開發區圈地背后 開發區一直是地方政府圈地的“重災區”。但國土資源部的調查發現,很多開發區,尤其是一些國家級的開發區,背后都難免牽涉到對應的中央部委。 “你來投資?有的是地。”最近,位于江蘇蘇南的一家民營科技園區管委會副主任在上海的一個招商引資活動上,對位于浦東新區的一家高科技企業老總信誓旦旦地說。 該民營科技園成立于2000年6月,成立當年即被科技部批準為國家級民營科技園區。其規劃用地三平方公里,目前已開發兩平方公里。 “土地批租,價格為180元/平方米,使用年限為50年;土地租賃,價格為每畝1萬元/年……”在該園區管委會副主任遞給前來打聽消息的企業負責人的宣傳單上,寫著詳細的優惠政策。 “現在國家不是規定不準‘以租代征’了嗎?”一位企業老總問。 “放心吧,只要你有好項目,有科技部的批文,我們就能在這里給你搞到地,租賃十年二十年,都沒有問題。”該園區管委會副主任直言不諱地說。 據本報記者調查,這個民營科技園區設立的初衷是扶持民營高科技企業的發展,但實際上,其中已有500多畝地被外資企業利用;500多畝用于房地產開發。 放眼全國,幾乎每個省份的每個市縣,都有自己的民營高科技園區,他們均獲得了國家有關部委的支持。 除了上述民營高科技園區,一些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土地性質變異現象也屢見不鮮。 中國科協的一份調研報告指出,許多高新園區棄國家土地管理部門對經營性土地協議出讓的禁令于不顧,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搞房地產開發,獲取較高的收益,來彌補工業用地的虧空。中國科協的調研發現,個別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內房地產用地甚至達到100%。 其實,這種現象早就引起了國土資源部的高度重視。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張新寶曾公開表示,個別開發區(園區)土地管理權和規劃管理權的下放,與相關部委的支持有關。 “我們在安徽發現,一個國家級開發區管委會多年來一直行使‘土地征用、劃撥、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實施地政地籍管理’和區內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職能。”張新寶說,而同意該開發區行使上述職能的,是國務院的兩個部門。 盡管沒有具體指明是哪兩個部門,但“做好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工作”,一直是國土資源部重要工作之一。 推進部門溝通 目前,很多中央部委都有相關開發區或園區的審批權限。 “只要能掛上部委的旗號,升級為‘國家級’,在用地上就有了很大的方便。”一家民政部批準設立的開發區負責人透露。 按照國土資源部一位人士的說法,各部委之間協調的不夠順暢,會在相當程度上影響土地調控效果。 他舉例分析,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被國務院駁回后,“開了很多會研究這個事,每個會都要請有關部委參加”。他透露,“但每個部委的參會代表都說自己的難處。”至今,修編 “還沒有最后的結果”。 在2006年的第二輪土地調控中,一個不難發現的現象是,國土資源部頻頻與其他中央部門聯合發文,聯手調控土地。比如2006年5月份包括國土資源部在內的九部門下發了《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 不僅如此,在國土資源部的積極爭取下,一些關鍵性通知也以國務院的名義發出。如去年9月5日,國務院發出了《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10月初,國務院又發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央單位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見》等等。 此外,國土資源部還正在與部分中央部委進行溝通,準備全面上收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民營經濟園區等等中央部委批準的這些園區管委會的土地管理權和規劃管理權。 “推進部委之間的溝通與合作,土地調控政策才能真正落實下去。”國土資源部官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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