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法院建議工商查處潛規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 08:19 新京報
一商貿中心與酒店訂立“盟約”限制銷售競爭對手商品 本報訊 (記者 陳俊杰 通訊員 常亮 黃兆峰) 與飯店訂立“攻守同盟”,限制其他競爭對手商品銷售這一現象已成為北京餐飲業的一條“潛規則”。東城法院在審理一起合同糾紛后確認“潛規則”違法,并于昨日向北京市工商局發函建議查處。 由于違反雙方約定,在自家酒店內銷售其他奶制品,北京萬龍洲飲食有限責任公司被北京碧盛偉業商貿中心告上法庭,要求返還先前支付的“支持費”。 碧盛偉業商貿中心說,去年1月25日與萬龍洲公司約定,提供“天山雪”牌系列乳制品,在萬龍洲的四惠橋店銷售。同時約定,萬龍洲不得銷售其他奶制品,否則視為萬龍洲違約。商貿中心為此向萬龍洲一次性提供銷售“支持費”3萬元。但事后,商貿中心發現萬龍洲四惠橋店銷售了“完達山”牌奶制品。為此,要求萬龍洲返還“支持費”,結清貨款。 東城法院審理后認為,萬龍洲公司違反合同約定,銷售了其他廠家的乳制品,判決萬龍洲公司退還“支持費”2.6萬元,并結清貨款5792元。 法院在判決后發現,原被告的約定違反了《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中關于“限制零售商銷售其他供應商的商品的行為屬于妨礙公平競爭的行為”的規定,影響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妨礙公平競爭。 為此,東城法院昨日向北京市工商局司法建議書,建議工商局對雙方這種行為查處。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