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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立法打擊“電耗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 10:02 中國電力新聞網
據新華網訊“我國每年被‘電耗子’盜竊的電量至少在20億千瓦時以上,直接經濟損失達8億元。”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電業局局長張文學建議,應該加快立法打擊竊電行為,保障我國電力工業發展。 張文學說,竊電行為發生的比例遠遠高于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行為主體也呈現多元化趨勢,居民、個體和私營經濟組織、集體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都有竊電現象。有的甚至呈職業化、區域化、智能化趨勢,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僅2005年,黑龍江省電力公司系統被竊電量就高達2億千瓦時,折合人民幣近1億元。屢屢發生的竊電行為,不僅給國家電力資源造成損失,造成大面積停電、火災等事故的發生,而且還造成電力設施損壞,直接威脅電網的安全運行,威脅國家、集體、人民群眾的財產和人身安全。 張文學認為,用電戶法律意識淡薄是產生竊電的重要原因,經濟利益驅動是竊電頻發的直接原因,法律保障體系不健全,打擊不力是竊電屢禁不止的根本原因。為此他建議,由于竊電已經發展成為一個全國性的普遍現象,所以僅有地方法規是不夠的,僅僅依靠政法機關或電力管理部門的力量進行治理也難以奏效。必須加快國家反竊電立法工作,用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規范用電行為,依法禁止竊電,保證我國電力工業發展,促進地方經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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