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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再次建言組建國家能源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 10:16 中國電力新聞網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訊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熱能工程系教授王維城今年又一次提交了“組建國家能源部”的議案。3月7日上午,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北京代表團在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計劃和預算報告時,王維城發言說:“組建國家能源部,我今年再提一次建議案,這是第三次了。” 組建國家能源部呼聲由來已久,而能源部的設立與否,對中國電力行業的發展以及管理體制無疑將產生重大影響。 從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發軔以來,伴隨著電監會的成立,電力行業管理體制的是是非非常常是業內爭論的焦點。在能源部呼聲再起的背景下,由發改委、電監會、國資委三駕馬車擔當主要力量的電力行業管理體制將迎來怎樣的變化? 三駕馬車 新年伊始,電監會的立法計劃便已進入緊張實施狀態。電監會下屬的各大區電監局在近期分別召開專題會議討論《電力法修改草案送審稿》。除了修改《電力法》,按照《國家電監會2007年立法工作計劃》,包括制定電力監管報告規定、供用電監督資格證管理辦法、發電企業監管辦法、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和電量收購監管辦法等8件重點立法項目已正式啟動,并將于年內完成。 電監會,這個成立時間僅僅5年多來的新設機構,試圖利用對行業立法權的掌控來優化行業管理格局。 作為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國務院于2002年10月份正式成立了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簡稱電監會),與電監會職能密切相關的有兩個部門,就是國家發改委和國資委。這形成了目前電力行業管理體制中的“三駕馬車”。 對于三個部委的職責分工,電監會副主席邵秉仁曾經表示,國資委是出資人,電監會是出資人以外受政府委托,對這個市場進行監管的機構,發改委是政府的組成部門,它負責對整個產業今后的投資、運行以及大的發展做出規劃,并制定產業政策。 目前,電力行業的資產規模已超過2萬多億、整個國有資產總量的四分之一。在國家電監會的網站上,電監會的職責范圍包括市場監管、輸電監管、供電監管、價格財務、稽查工作、電力安全等。但在現有的電力行業管理格局中,項目審批、價格審批和監管、產業政策均屬國家發改委管轄范圍,企業經營監管以及人事任免權則歸國資委。 有專家表示,市場機制的欠缺需要一個強勢的監管部門發揮作用,“由于中國的電力供應將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處于絕對短缺和相對過剩的交替之中,對于這樣具有一些自然壟斷特性的行業,更需要一個強勢的監管部門進行監管。” 但由誰來充當這個強勢的角色卻并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曾有業內專家將電監會、國資委和發改委的關系,比做一場籃球賽中的三種角色。電監會是裁判員、國資委是教練員,而發改委是運作賽事的廣告商。但這個比喻顯然在現實運行中不得不面對越來越大的挑戰。 分權還是集權? 除了上述三部委,目前推動電力體制改革的還包括國家電力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組長是國家發改委主任馬凱,副組長包括電監會主席尤權和國資委主任李榮融。 一位業內人士稱:“電力體制改革以來,一直沒有形成一個科學有序的推動實體和決策機制。國資委負責資產監管,發改委負責全盤規劃,而作為日常監管機構的是電監會,政府部門與負責電力市場秩序、電力行政執法監管的機構之間的職責和關系亟待理順,新的行政管理機制亟待建立。” 亞洲開發銀行在之前的一份報告中指出:“中國電價監管的職能應完整賦予國家電監會”。亞洲開發銀行之所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在他們看來,有著充足的理由:首先,2002年底,國家電監會成立于中國電力體制改革之際,擔負著代表政府和消費者,對電力企業和電力市場進行監管和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的重任,然而,兩年運行下來,電監會并無重大舉措,只是在電力市場化改革問題上努力摸索著。 從此前的安排看,中國電力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由國家發改委主任馬凱擔任,電監會主席任副組長。這一安排也就設定了一個背景:電力項目的審批權和電價管理的職能仍主要保留在發改委。 而能源經濟學家林伯強則認為:“發改委掌握項目審批,這是中國的國情決定的,以后也會逐步剝離電價審批,但前提是通過市場,而不是移交給電監會。因為沒有理由證明電監會管項目準入和電價就一定比發改委好。電監會最重要的是監管,而不是管項目準入和電價審批。” 針對電監會與發改委在權力分配上的爭議,2005年,中央編制辦公室下發了《關于明確發展改革委與電力監管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的通知》,首次明確了發改委與電監會在十三項電價監管職責上的分工。但這種分工細則在具體實施中,仍然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注定是一種過渡性“調和方案”。 能源部前路 在這種相互牽扯的電力管理體制之下,成立“能源部”成了業內部分專家的厚望所在。 3月7日,針對記者對此問題的提問,發改委主任馬凱說:“是否要成立能源部,什么時候成立,這是機構改革所要回答的問題,現在可能也為時過早,同時也不是我的職能。” 實際上,中國總體上市場經濟體制尚未最終形成,市場機制的欠缺需要一個強勢的監管部門發揮作用,這同其它發達國家的“監管”應該有所區別。 事實上,對于目前電力管理體制改革的思考和爭議一直沒有停止。按照業內的分析,目前對于能源管理體制有兩種思路:一種是小步驟的改革,成立國務院下轄的能源領導辦公室;一種是一步到位成立能源部或者能源委,并且成立相應的能源監管委員會,將現有的電監會納入其中,能監會將開展對于電力和天然氣等壟斷行業的市場監管,而能源部則負責制定政策與開展外交等。 王維城一直是組建能源部觀點的堅定支持者。他說:“發改委日理萬機,只有一個能源局,能源局30個人,能源處10個人,現在發改委能源局協調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協調很困難。” 而至于節能降耗的指標難以達成,王維城認為原因之一在于沒有一個權威的能源部來統一管理。 他認為,要把社會能源消耗降下來,首先做到對消耗能源的總量、分布、變動態勢心里有數,“我們現在缺乏健全的完整的能源消費統計體系,必須建立這樣的統計體系,以確保統計的數據是完整的、真實的。現在每個省拿出來的經濟指標季報、月報,能源那一項幾乎都是空的,其他經濟指標都有,按月都能公告,而能耗污染物的排放指標卻做不到。” 王維城說:“因為沒有專門的統計隊伍,沒有專門的節能監察機構,所以沒有一支編制充足、熟悉業務知識和作風扎實的統計監察執法隊伍,任何有關節能和可再生能源的國家法律都可能落空。” 電力體制改革大事記 1985年,國家出臺集資辦電、多渠道籌資辦電等政策,極大促進了電力工業的發展。 1997年,國家實施電力政企分開改革,為電力企業按照市場經濟規律運作創造了條件。 2002年,國務院出臺“5號文件”,確定了市場化改革方向和“十五”期間電力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即實施廠網分開,重組發電和電網企業;實行競價上網,建立電力市場運行規則和政府監管體系,初步建立競爭、開放的區域電力市場,實行新的電價機制。經過10個月的準備,國家電力公司被分拆為兩大電網公司,五大發電集團公司,新的體制開始運行。 2003年3月,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成立,開始履行電力市場監管者的職責。 2005年2月15日,國務院第432號令頒布了《電力監管條例》。 2005年4月,國家發改委出臺了《上網電價管理暫行辦法》、《輸配電價管理暫行辦法》和《銷售電價管理暫行辦法》。 2006年11月1日,國務院審議并通過《關于“十一五”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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