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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機場下月實行新安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6日 09:27 中國民航新聞信息網
【大公報訊】自3月1日起,包括澳門國際機場在內的各機場將實行新的安檢措施,乘客隨身行李攜帶的液態或凝膠狀物質每瓶不得超過100毫升,而且必須放在透明塑料袋內。 澳門民航局表示,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對攜帶液體上機的新安檢建議,澳門機場安檢部門自3月1日起檢查乘客隨身行李攜帶的液態或凝膠狀物質,每瓶不得超過100毫升,且必須放在透明塑料袋內;旅客使用的塑料袋可以復封口,供安檢人員檢查;如果旅客的手提行李不符合規定,將被機場安檢部門沒收。 澳門機場檢查的物品包括:水、湯、糖漿、果汁或其它飲料等液體,以及牙膏、剃須膏、發用啫喱膏、唇彩、面霜、睫毛液、液狀唇膏和其它相同黏稠度的凝膠狀物、膏狀物、乳液、霧化劑。 依照新的安檢措施,所有旅客隨身攜帶的液體容器必須放在一個可復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內,在通過安檢站時由安檢人員檢查。澳門民航局表示,新安檢措施不限制旅客攜帶有醫生處方的藥物、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或有特殊飲食要求者所需的液體和膠狀物品,但旅客須提供識別有關液體的適當證明,并向安檢人員申報,獲得同意后方可攜帶上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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