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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擬征土地使用費事件追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1日 01:03 中國經營報
來源:中國經營報 本報記者:巫燕玲、王晶 過去幾天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林浩坤心里多少感到有些委屈。 “我們研究征收土地使用費的初衷,是為了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媒體和外界的理解有所偏差。”2月7日,他在自己的辦公室里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 事情的起因,是2月3日在廣東省十屆人大五次會議首場記者招待會上,林透露廣東正擬向土地使用者開征“城鄉建設用地使用費”。此說一出,輿論嘩然。 據了解,目前房地產開發中已有一項“城鎮土地使用稅”,主要征收對象是地產商。按最新規定,今年1月1日起,該稅種每平方米年繳稅額在原基礎上提高了一倍。一般情況下,地產商會將此項稅款計入房價,實際上仍由購房者承擔。 外界質疑的焦點在于:在已征收土地使用稅的情況下,再向業主征收土地使用費,無異于重復收費,將加重企業和民眾負擔。 “土地使用權是有償轉讓而不是無償獲得的,開發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已繳納了地價款,再開征土地使用費等于把使用權又賣一次,于法于理都講不通。”廣東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對此的強烈反應,大體可視為外界的集體呼聲。 而按林浩坤的解釋,征收土地使用費,實際上是為了遏制日益嚴重的土地浪費現象。他舉例說,如今不少生產企業圈了一大片地建“花園式工廠”,其實大部分地方長期閑置,農民擁有多處宅基地,卻沒有建房,城市居民買了一套房不滿足,還要買第二、第三套。 “據我調查,目前這些房子里最小的‘業主’僅3個月大,至少10%的‘業主’還在上幼兒園或者小學。”他說。 在他看來,小部分城市居民擁有多套房產,不是正常的居住需求,土地資源被浪費,客觀上也抬高了房價,土地管理部門應該合理加以引導,征收“城鄉建設用地使用費”,目的就是讓那些多占用土地者增加土地使用成本,有利于調節房屋供應。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方面向記者出示的文件顯示,廣東省政府于2005年8月轉發了國土資源廳關于加強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的若干意見,其中要求國土資源廳會同省財政廳、物價局等部門,研究探索開征土地使用費的辦法,利用經濟手段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該廳據此草擬形成相關文件,正提請省政府批準執行。 但該廳人士強調,此項政策征收對象包括所有的城鄉用地,例如超過標準的工廠用地、超過規定面積的廣場用地等等,而且覆蓋“城鄉”,又比僅限于“城鎮”的土地使用稅范圍更廣,至于城市居民住宅,只占此項計劃中的收費中很小的一部分。 按照林浩坤等國土資源廳官員的表述,此項收費直接目的是為了抑制土地浪費現象,沒必要與城市住宅房價問題聯系起來,因為房價是由各種綜合因素形成的產物,而且此種土地使用費征收,在國外已有通行的成熟做法。 他們表示,到目前為止,有關征費方案正在設計之中,細節尚未最后敲定,但肯定會設置符合實際情況的“門檻”,應該不存在對滿足基本居住需要的第一套房購買者收費的問題,具體繳費標準,也會按照單套房屋大小分開不同檔次,面積越大則單位面積的繳費越多。 “房子賣出之前,這個費用由房地產商支付,已購房業主,在擁有房屋使用權的同時,實際上也占用了土地,同樣需要征收。”林浩坤說。 但對以上官方解釋,不同意見依然不絕于耳。廣東省人大代表、廣州老牌地產商珠江實業集團董事長鄭暑平表示,出于“節約集約使用土地”目的征收土地使用費理由有些牽強,因為“如果是買來投資的,這套房最終還是有人住的,何來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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