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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曉宏指出,政府打擊網絡侵權盜版活動、保護知識產權的堅定信心和決心,今后還要堅持不懈地抓下去,特別是要把它變成一種長久的機制
□本報記者 薛黎
在昨天國務院新聞辦的發(fā)布會上,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透露,國家版權局、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和有關部門正在加緊制定電視臺、廣播電臺使用他人作品的支付報酬辦法,相信很快會出臺。
閻曉宏表示,按照《著作權法》,電視臺、廣播電臺使用他人作品,可以事先不取得權利人的同意,但是事后要支付報酬,而支付報酬需要有一個可操作的辦法,支付標準要參考多方面的因素,同時也需要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fā),兼顧好使用者和權利人兩方面的利益關系。
當記者提到曾有“這個辦法出臺后,廣播組織將要交納一百億元的作品使用費”的說法,閻曉宏強調,這種說法是沒有任何根據的,“前段時間在卡拉OK版權使用費的問題上,也有媒體提出一個數字,也是上百億元,這些都沒有任何事實根據。”
此外,國家版權局新聞發(fā)言人王自強昨天在會上表示,在2006年國家版權局組織的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行動中,涉及到外國權利人的案件將近130個,其中將近90%的案件都得到了落實。
王自強表示,“需要說明的是,中國政府在保護知識產權問題上,對待外國權利人和本國權利人是一視同仁的,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各種侵權行為,不管涉及到中國權利人還是外國權利人,行政管理部門都將依法給予堅決查處。”王自強說。
2006年9月底,國家版權局開展了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行動,行動重點一是查處通過互聯(lián)網非法傳播音樂、電影、軟件、教科書等作品的侵權行為,二是打擊非法從事私服、外掛,故意避開或破壞技術保護措施,以及故意刪除或改變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等侵權盜版活動。
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在會上通報,專項行動期間,各地版權行政管理部門共查處案件436起,其中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案件361起,罰款705100元,沒收非法服務器71臺和電腦8臺,關閉非法網站205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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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版權保護從被動走向主動
□本報記者 薛黎
在昨天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指出,去年9月以來我國開展的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行動取得了階段性的顯著成效,顯示了政府打擊網絡侵權盜版活動、保護知識產權的堅定信心和決心,今后還要堅持不懈地抓下去,特別是要把它變成一種長久的機制,在日常管理中形成一個機制,出現(xiàn)這樣的問題就要進行查處。
“專項行動只是在某一個時間內對網絡侵權盜版進行打擊,并不意味著我們對網絡侵權盜版平時就不查處。”王自強解釋道,去年12月7日,中宣部、全國掃黃辦、國家版權局等10部委發(fā)出了一個打擊侵權盜版的“天天行動”,這就意味著有關部門并不只是在專項行動期間打擊侵權盜版,只要有舉報,每天都會打擊侵權盜版。
記者了解到,截止到2006年12月底,全國50個舉報投訴服務中心累計接收舉報投訴1288件,辦結358件,為權利人和社會公眾提供各種咨詢服務28000余次。
一些地區(qū)還建立了執(zhí)法協(xié)作機制,江蘇省查處了一起跨江蘇、廣東兩省的非法音像制品經營窩點案,案值150萬元,收繳盜版光碟15萬余張。
這種舉報加打擊的知識產權保護模式目前在我國發(fā)揮著主要而重要的作用,但在有關專業(yè)人士看來,版權保護應從被動轉向主動,特別是在數字內容一統(tǒng)天下的今天,更要打破傳統(tǒng)的發(fā)行傳播模式,從源頭上做好足夠安全的版權保護工作,同時確保版權收入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