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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反對銀行卡高收費的啟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 07:08 新京報
將歐盟研究報告當中所折射出的理念與國內商業銀行的做法進行對比,就可以覺察到,國內商業銀行似乎過度發揮或者說是過度利用了自己的市場地位。 歐盟近日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認為:歐盟各成員國商業銀行在信用卡發行、交易系統和零售業務等方面普遍存在競爭程度不足的通病;由于歐盟銀行卡行業缺乏競爭,銀行卡收費過高,所以,歐盟宣稱可能對業內“重點企業”逐一展開反壟斷調查。該報告尤其關注“銀行卡交易費”。(2月7日《第一財經日報》)所謂“銀行卡交易費”,是指消費者刷卡消費時,收費銀行向銀行卡發行商交納的費用,不言而喻,該筆費用最終將轉嫁給持卡人。據統計,歐洲消費者每年刷卡消費額約1.35萬億歐元,僅“交易費”一項,銀行卡發行商每年的收入就高達250億歐元。 鑒于銀行卡發行商不收取交易費或只收取少量交易費就能保持豐厚的盈利,故而,歐盟研究報告指出此種收費“沒有經濟依據”。 這一事件之所以頗受國內媒體關注,是因為這份研究報告所披露的核心問題———強勢企業利用其市場地位謀取超額壟斷收益的現象,在中國同樣存在。眾所周知,國內商業銀行已開始對銀行卡收取年費了,雖然媒體與學者們屢屢質疑其收費的合理性與正當性,可是,商業銀行卻總是以“國際慣例”來回敬媒體與學術界的“討伐”之聲。 而且,國內商業銀行對于其有利市場地位的發揮并沒有就此止步,反而推出“最低開戶金額”之類的“軟條款”,這種條款的可怕之處就在于,如果你的資金不夠多,商業銀行就拒絕為你提供諸如企業結算賬戶之類的基本金融服務。雖然這項規定是不成文的,但是,迫于商業銀行的市場地位以及金融服務的不可或缺,客戶們雖然十二分的不情愿,最終還得“自覺遵守”。可見,只要擁有足夠強大的市場地位,不成文的條款照樣威力無比。 歐盟對于強勢企業的超額壟斷收益說不,恐怕會使得某些人所理解的“國際慣例” 不再具有神圣性,原來所謂的“國際慣例”,在它們的“老家”也遭到了詬病與質疑。 歐盟研究報告所透露出的信息是:對于壟斷收益的遏制,對于市場競爭的倡導。國內商業銀行在追求經營收益的過程中,顯然樂于笑納某些帶有壟斷嫌疑的收益。將歐盟研究報告當中所折射出的理念與國內商業銀行的做法進行對比,就可以覺察到,國內商業銀行似乎過度發揮或者說是過度利用了自己的市場地位。 當然,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企業追求高收益,正是企業作為理性經濟人的必然特征。我們不能對企業的經營行為賦予“善”與“惡”之類的價值評判,也不能指望企業會自覺地抵御高額壟斷收益的誘惑,而變成品德高尚的“君子”,因為企業的經營目標就是追求利潤的最大化。 對于企業行為的規范與約束,只能依靠一整套的制度安排。通過制度來塑造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環境,引導企業規范、有序地參與市場競爭,從而達到競爭與壟斷、效率與公平的適當調和與可持續的均衡。 可是,市場不可能自動地產生出一整套約束它自己的制度安排,“看不見的手”不會束縛它自身,所以,維護競爭、遏制壟斷的責任自然地落到政府與行業組織的肩上。 當然,為了不妨礙市場機制的自我調節與自我運行,政府與行業組織“站在”離市場較遠的地方,保持一種中立的、超然的立場,是可取的,正如《道德經》所說的“太上,不見其形也”。可是,如果市場機制在自我運行的過程當中,越過了效率與公平的紅線,政府與行業組織就應該及時地站出來,而不能“不見其形也”。 歐盟研究報告對于超額壟斷收益的責難,以及所宣稱的反壟斷調查,正是公共機構“該出手時就出手”的例證,這種捍衛競爭、遏制壟斷的積極態度,值得肯定與借鑒。 □史文勝(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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