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全面清算 專家預計房價短期不會大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 10:02
光明網-光明日報
本報北京2月1日電 從2007年2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將對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實行全面清算,取代之前的以“預征”為主的土地增值稅繳納法。
據介紹,按有關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應當繳納土地增值稅。稅率為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最低的,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即成本)金額50%的,課稅30%;最高的,增值額占扣除金額200%以上的,課稅60%。但在實際操作中,累進稅率極少被嚴格使用。因為《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提到,涉及成本確定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據以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因而各地土地增值稅征收多采用預征收制,預征額多為銷售價格的1%至3%。稅務總局此次提出清算土地增值稅目的在于封堵分期開發拖延清算和賬目不清逃避清算兩大漏洞。
有關專家表示,土地增值稅將給資金滾動運行的房地產企業資金鏈再次帶來巨大財務壓力。據專家測算,清算土地增值稅將導致開發商15%以上的利潤“跳水”。由于各級稅務機關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清算管理辦法尚需時日,因而目前多數開發商尚未收到稅務部門的有關征收文件,各房產公司近日也在積極對清算一事商討應對措施。同時,現行的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可免征土地增值稅。專家預測,開發商由于擔心樓盤滯銷,因此將多考慮采取提高建安費用、廣告宣傳費用額度等辦法使得未來的扣除部分提高,而不是通過漲價方式降低增值稅壓力。因此清算土地增值稅短期來看不會引起房價大幅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