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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出口增長背后的重重隱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 11:47 光明網-光明日報
百年老號“世一堂”現有30多種中醫藥產品出口到20多個國家,但是每年出口總額不到30萬美元,僅占國內銷售額的10%。更尷尬的是,每一種藥品在出口的時候,總是偷偷摸摸地將藥品作為保健品或者食品出售,即使這樣也不能大量出口,每次最多一個或者半個集裝箱,且都冠以“樣品”的稱謂。 有關統計數據顯示,2006年前11個月,我國中藥共出口9.85億美元,按月均值計算,全年中藥出口將超過10.7億美元,首次突破10億美元大關。但如果進一步分析有關數據就會發現,中藥出口面臨著重重隱憂。 大量原藥低價出口——為他人作嫁衣裳 2006年1-11月,我國中藥材及飲片出口3.69億美元,同比增長20.66%;提取物出口4.33億美元,同比增長48.81%;保健品出口0.63億美元,同比增長36.42%;中成藥出口1.20億美元,同比增長12.48%。 不難看出,中藥出口的構成中,中藥材和飲片、提取物兩項中藥原材料性質的產品占據了中藥出口總金額的80%以上,具有較高附加值的中成藥出口只占到12%左右。 日本是目前我國中藥出口最大的市場,根據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公布的數據,對日出口中藥中,原材料性質的藥材占比近80%,中成藥出口僅占7%左右。 而對韓國,我國中藥出口的另一個重要市場的出口比重中,低附加值藥材占總金額比例高達94.6%,成藥僅占1.6%。 “我國的中藥出口還是以原料為主,而中成藥依舊很難在國外市場打出品牌,這已經成為中藥出口的頑疾。”一位中藥飲片企業廠長表示。 另據浙江海關統計,2006年,浙江省中藥出口總值比2005年增長了18.6%,而同期全省出口低附加值的中草藥達2389萬美元,占全省中藥出口總值的89.2%,同比增長28.4%。原料中草藥的出口增速遠高于中藥整體出口增速,表明浙江省中藥出口產品結構不合理的問題日益突出。 珍貴中藥材正加速被日本、韓國等國家以較低價格從我國買走。日韓從我國進口中藥材后通過自身的研發和加工,制成附加值較高的“洋中藥”,迅速搶占了國際市場并從中獲得高額利潤。目前,國際市場的中藥銷售額每年達300億美元以上。其中,日本漢方藥占70%以上,韓國韓藥約占10%,而我國中藥所占的5%的份額中70%為廉價中藥材。 藥不能叫藥——陷入“灰色地帶”的出口 同仁堂每年出口金額達到2000多萬美元,而美國藥品食品檢驗檢疫局將同仁堂的很多藥品作為食品添加劑,而不是藥品,這樣給同仁堂帶來了很大的損失。而中醫藥雖有標準但是很難得到國際認同,他們的出口對象主要是面向東南亞、日本等受中華傳統文化影響較深的華人圈。 同樣,歐盟是世界上最大的植物藥市場,年銷售額上百億歐元,占世界植物藥市場份額40%以上。 但長期以來,幾乎所有的中藥均以食品、營養品、食品添加劑等形式進入歐盟,而無法以藥品形式通關。歐盟海關明知是中藥,但因歐盟市場有需求,也就持默許態度。因此,中藥對歐盟出口,處于既不合法、也不違法的灰色地帶。 讓中藥以藥品身份正式進軍歐盟市場,是眾多中藥企業長期以來的心愿。2004年4月30日,《歐盟傳統藥品法案》出臺,規定到2011年4月后,中藥銷售將受到嚴格的管理。進口到歐盟的中藥需證明在歐盟成員國應用達15年以上,同時證明在第三國(如中國)應用30年以上,才能正式注冊,且中藥的成分中只能包含植物和幾種礦物。但目前我國中藥包括植物、動物、礦物等多種成分,企業很難提交精確的藥檢報告以通過歐盟的審核。此外,高額的注冊費用成為注冊難的另一個重要原因,目前在歐盟注冊一個藥品的費用在100萬元人民幣左右。 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不久前向媒體披露,從2004年4月《歐盟傳統草藥法》頒布迄今,在經歷了2年多的過渡期后,我國尚沒有一家企業向歐盟遞交藥品注冊材料。 海關專家的訊息不能不引起關注:根據歐盟的相關規定,在到2011年的5年過渡期滿后,我國中藥若不能在歐盟市場成功注冊,不但會失去歐盟市場,更失去了以歐盟市場為踏板進軍世界市場的希望。 國內標準缺失——中藥出口陷入被動 有關專家稱,之所以我國的中藥出口一直以來停步不前,是因為我們國家的中醫藥質量的標準國外不能接受,他們只將有分子結構式的藥品作為質量判斷的標準,而中藥很少用明確的分子結構式來解釋藥理、病理。 中醫藥管理局的一位負責人說:“中醫藥配方復雜,不是單一成分,在煎藥時還會出現不同的化學反應,所以很難得出分子結構式。”這些都給中國中醫藥產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增加了難度。 由于目前國內90%的中醫藥制藥企業面向的是國內市場,僅10%的企業對外出口,因而,對整個行業集資制定質量標準很難達成一致。專家認為,要真正找到中醫藥的分子結構式并不難,在這方面我國也有很多專家,可是經費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國家給的經費太少,不能滿足科研所需。企業出臺的一些質量標準,一般不能通過國家認證。 在對外貿易中,我中藥生產企業往往只能按照國外進口商的要求進行生產,缺乏主動權。面對制定標準動輒上千萬元的巨額費用,業內人士希望中醫藥行業效仿國內的其他行業的通行做法,即由企業制定標準,對使用其標準的其他企業收取一定的費用。 為此,海關專家也呼吁政府相關部門盡快制定出中藥發展的長期規劃,不斷提高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保證中藥產業的可持續性發展,同時由相關行業協會牽頭盡快成立專門的藥品出口指導中心,為企業提供咨詢、指導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出口過程中遇到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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