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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擬出臺新辦法允許單位自建房分給職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 07:53 新華網
新華網廣州1月25日專電 (記者 王攀 陳先鋒) 房地產問題毫不意外地成了正在舉行的廣州市“兩會”上的最熱門話題。廣州市市長張廣寧在參加市政協會議小組討論時說,廣州市正在著手制訂新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將允許符合條件的單位在貨幣分房和實物分房中二選一,只要該單位有土地,且符合城市建設規劃和土地使用規劃,該單位即可自行建房分給沒有享受實物分房和貨幣分房的住房困難職工。 當地媒體報道說,在2000年以前,廣州市實行實物分房,此后廣州市停止了實物分房,開始實行貨幣分房。但是,不少單位職工反映,停止了實物分房后,貨幣分房所能拿到的買房錢又很少,不足夠購買商品房。因此,廣州市正在考慮出臺新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解決這一問題。 據悉,這一新的管理辦法已經幾易其稿,目前尚未出臺。來自廣州市有關部門的最新信息顯示,正在制訂中的新辦法有三大要素:一是建房主體為部隊、中央、省屬駐穗單位和本市國有大中型企業單位;二是這些單位要擁有自有土地、并且符合廣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三是項目建設限戶型(建筑面積小于90平方米)、限房價、限供應對象(符合條件的部隊人員和中央、省屬駐穗單位和本市國有大中型企業單位住房困難職工)。 據了解,這些條件已經列入了去年公布的《廣州市住房建設規劃(2006~2010)》,根據規劃,這些單位的建房工作必須在政府統籌規劃和統一審批的前提下實施。 廣東省房協專家黃穗城認為,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實際上相當于以前的企業福利分房,只是現在福利分房與貨幣分房并存,專為解決沒有參加房改的職工的住房問題。此消息對樓市的心理沖擊會比較大,估計很多單位的職工會對購買商品房采取觀望態度。也有的房地產專家認為,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與以前的福利分房不同,經濟適用房供應的對象是中低收入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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