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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版權費山東至今零入賬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 10:10 水母網
記者 王爽 實習生 代玲玲 報道 本報濟南訊 沸沸揚揚的KTV版權費,至今在我省仍是“零入賬”。但戲劇性的是,相關收費標準卻已公布出兩個:即國家版權局下的音像協會按包間收費和國家文化部系統按點擊率收費。 去年11月9日,國家版權局就公示了版權使用費基本收費標準,為12元/包房/天,并定于今年1月1日起實行。 1月17日,記者走訪好樂迪、東方之韻、統領等KTV歌城后發現,KTV版權費尚未開征。歌城負責人均表示,并未接到相關部門的收費通知,最近也沒有突擊漲價的打算。 濟南好樂迪的王經理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算了這么一筆賬:按照“12元/包房/天”的收費標準,若是上百間包房的KTV一年要繳費40多萬元,20間包房的小型KTV也要繳近9萬元。“但是,無論KTV的規模大小與否,包房的上座率一般都不滿,能維持在70%左右就不錯了,因此按包房收取并不完全合理。”王經理說。 省新聞出版局版權處處長于曉林認為,收取版權費,是國際通行做法;之所以擱淺,是因為版權局公布的收費標準過于粗放,缺少具體實施細則。 于曉林說,山東與京、滬、粵這些地區相比,在經濟實力上有差距,收費自然不能等同。就濟南市來講,主城區和其他各個地區的情況也不一樣。正因為如此,國家版權局規定,收費標準可以根據國內不同區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經營的不同規模和水平,在一定范圍內適當下調。“也就是說,12元只是征收的上限。但各個地區究竟應該低多少,至今沒有一個具體規定。” 據了解,一些試點城市也未開始征收“包間費”;相比之下,由文化部牽頭的“卡拉OK點播服務系統”已先行一步。 省文化廳市場處處長孫猛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現在全國確定了長沙、武漢等5個試點城市,已有3個開始試點,并受到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歡迎。該系統系免費提供給KTV的,可以精確計算出各家KTV每個包房每首歌曲的點播量,然后按0.08元/首/次收取版權費,這一收費方式在卡拉OK的商業鏈條里顯得更為公平。在消費者方面,若照此收費標準計算,唱100首歌才不過多交8元錢,相對更劃算一些。 孫猛建同時透露了這一系統在實施過程中面臨的問題,“在長沙、武漢等開始試點的城市,由于KTV設備五花八門,很多設備和這一系統并不兼容。因此,該系統仍需一段時間來改進和完善。”據悉,青島市作為5個試點城市之一,將于今年6月正式使用這一系統。 1月17日,記者隨機采訪了近20位消費者。近一半被采訪者表示,無論何種征收方式,能夠承受因版權問題而使唱歌費用漲10元左右,但希望知道版權費的未來分配情況。也有消費者質疑:“這部分錢是不是要全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那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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