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

北京知識產權事業存在四大不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 11:03 光明網-光明日報

  日前正式發布的《北京市“十一五”時期知識產權事業發展規劃》中指出,北京知識產權事業雖然取得了重要進展,但還存在著與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知識產權戰略意識總體上還比較薄弱。規劃指出,北京市對知識產權的認識仍然停留在重視數量大于重視質量的階

  段,特別是對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的產業化能力和創造價值的能力重視不夠,必須培養以企業為主體的知識產權創造和經營體制,改變不重視技術成果市場化能力和知識產權價值的意識。

  二是

知識產權工作機制與知識產權發展的需求不相匹配,存在較大差距。規劃指出,某些政府部門沒有熟知知識產權的人員,從而使得某些領域的知識產權工作處于疏漏狀況。一些部門的信息網站上也無法查詢到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內容。這種工作狀態尚不能適應知識產權發展的需求。

  三是北京知識產權的創造力和創新成果產權化的能力不足。規劃指出,北京關于技術貿易的大量持續逆差表明,北京市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在與經濟的結合上與沿海發達省市還有一定差距。一些具有技術創新能力的企業因為擔心保護不力而拒絕申請專利或者取得其他知識產權,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導致創新成果產權化能力的弱化。

  四是知名品牌創新能力尚需加強。規劃指出,有的知名企業和知識產權創造、保護能力和品牌創新能力較弱,企業在專利、

商標等方面的知識產權管理能力不足。目前很多企業均未設立知識

  產權管理機構,缺乏專職的管理人員和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加上資金投入不足,基本上處于“無人管、無法管”的狀況。加強企業知識產權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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