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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尾現象升級 房地產遭遇監管真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 14:18 財經時報
本報記者 葉加 挪用款項、股東內斗,眾說紛紜之間,維權行動開始。然而這并不是一條好走的路,當“本岸”事件已非個案之時,他們還是在遭遇監管真空 原本是業主收房的日子,卻變成了維權的開始。一正一反之間,每個“本岸”的業主臉上都籠罩著一層濃重的陰影。 就在短短10多天前,準備去收房的北京通州區“本岸”小區業主發現,開發商北京伯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海濤突然失蹤。他們站在未完工的工地前,迷茫得猶如這起事件本身。 挪用款項、股東內斗,眾說紛紜之間,維權行動開始。然而這并不是一條好走的路,當“本岸”事件已非個案之時,他們還在遭遇監管真空。 維權始末 2007年1月6日,500名群情激憤的業主聚集到“本岸”售樓處,自發成立了由19名代表組成的維權小組。在維權小組的帶領下,業主們前往通州區信訪辦公室,向政府討要說法。 許德懷對當天事情的經過仍然歷歷在目。作為維權小組秘書長的他,正在等待來自通州區政府和建委的回復。 “本來伯雅房地產公司合同中規定12月31日交房,但現在已停止施工。法定代表人由王海濤變更為莊耀光,現在兩人都蹤影全無,售樓處只有幾名工作人員。” 許德懷說。 他表示,按目前的施工進程,“本岸”已無法按期交房,但并沒有給業主發放遲交房通知書。而新舊法定代表人的“蒸發”更是讓業主心存恐慌。 據通州區信訪辦的一位王姓工作人員稱,“本岸”遲交房問題已經不是這一次,兩三年間曾接到過多起投訴,并已形成材料上報給相關部門。 “本岸”于2003年開始建設,2004年對外銷售,目前已有7棟樓整體結構完工,一棟還未封頂。按照一般建設周期,時間已屬超長。兩三年前便購買“本岸”的業主,至今仍未入住。 “我們現在就想見到開發商,最怕的是信息不對稱,開發商不露面是我們最大的心理障礙。” 許德懷說。 據許介紹,通州區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將在本周召開針對“本岸”事件的討論會,而通州區信訪辦承諾,將在1月6日起之后的15個工作日內,給業主一個答復。 疑似挪用 12月底,伯雅房地產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海濤變更為莊耀光,這讓很多外界人撲朔迷離,猜測紛紛。 據知情人士透露,除伯雅房地產公司之外,王海濤在廣東省至少擁有一座占40%股權的大型錫礦。致使“本岸”停工很可能是因為資金挪用,王海濤無力繼續建設。 “除去開發貸款,購房者從銀行借貸來的購房款就至少有3個億,如果不是挪用,開發資金綽綽有余。”知情人士說。 據一位“本岸”工作人員向《財經時報》表示,更換法定代表人是因為要對資金進行監管,這位工作人員的說法似乎也給挪用傳聞加上了一個注腳。 更有人士表示,按照新規定,“樓房未封頂銀行不許向購房者發放貸款”,伯雅房地產公司很可能是遇到了開發資金瓶頸,再加上“本岸”項目已喪失信譽度,開發商要想得到銀行貸款更是難上加難。 他進一步表示,隨著房地產貸款的日趨嚴格,越來越多的中小開發商正在面臨資金困境,或許未來這個矛盾也會日益加劇。 “這個項目的土地是當地大隊的,三年前以土地作價入股,但現在地價已經翻了兩番,再加上其他諸多問題,股東之間也產生了關于利益分配的矛盾。”一位不愿具名人士透露。 監管真空 籠罩在“本岸”業主們臉上的陰霾揮之不去,他們的恐慌不無道理,如果一旦開發商“跑路”,最嚴重的損失將由業主承擔。 “按照一般破產清算原則,首先是職工,然后是法院清算開支,最后是債權人。銀行、承包商、業主同為債權人,但銀行有開發商的土地抵押,到最后業主只能分到很少的一部分。”北京市漢卓律師事務所律師秦兵說。 他表示,如果進行破產清算,業主一方面將拿不到房子,另一方面還要償還銀行的貸款。 其實,如果“本岸”項目“爛尾”,它也不僅僅只是一個個案,此前北京的“東華金座”項目等樓盤已經讓業主蒙受了巨大的損失。人們不禁要問,政府監管在哪里? “目前關于內地房地產的金融監管本身就是一種缺失。”秦兵說:“建委頻繁地向‘本岸’發放預售許可證,但是對幾次延交房卻不聞不問。” 他舉例說,在香港,銀行發放的購房貸款要按工程進度撥給開發商,而非內地的一次性劃撥;開發商每次貸款的使用都會有律師把關;如果開發商挾款潛逃,將被判處3—7年的有期徒刑。 “但現在金融部門沒有對開發商的帳戶和使用進行監管,雖然公司法中規定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相關聯公司不能進行資金拆借,但仍有不少公司在行拆借之實。”秦兵說。 他建議,首先要從立法上來規定進行資金監管,做到專款專用;再有,改變現在的房屋信貸制度,由一次性劃撥改為分期分進度劃撥。 另外他表示,還可建立開發商違約責任保險機制,由第三方的保險公司與開發商和業主簽定保險合同,如果一旦開發商違約,可由保險公司給予業主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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