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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收費系統尚未投入使用,開發主體卻悄然換人,卡拉OK版權大餅將成潤迅通信重大穩定收入
李亞馨
1月1日,中國音像協會正式啟動新標準的卡拉OK版權費征收工作,而另一套收費方式的推動方文化部施行的系統尚在試點中,其系統開發與經營主體卻悄然換人。
昨日,曾以尋呼臺聞名的潤迅通信國際有限公司(0989.HK,下稱“潤迅通信”)發布公告稱,收購一家名為Grand Promise International Limited(下稱“GPIL”)公司的全部已發行股本并結欠其全部股東貸款。GPIL正是此前文化部“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下稱“文化部系統”)的開發和經營公司的投資方之一。此次收購的總價為2.4億港元。
公告顯示,GPIL是一家于英屬維京群島注冊成立的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通過其全資附屬公司Birdview Group Limited擁有北京中文發數字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中文發”)49%股份。中文發于2006年11月28日正式獲得文化部下屬文化市場發展中心獨家授權,開發并經營該系統。
而中文發其余51%的股份則由北京中文發文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北京文化投資”)擁有,北京文化投資由文化市場發展中心控股44.44%。
公告還表示,該項交易已經取得文化部及相關機構所規定的所有同意書、批文和豁免。
潤迅通信此前主要從事國際電信服務、移動通信服務以及分銷與零售。潤迅通信表示,該項收購主要目的在于“借此拓寬收入來源”。目前中國有逾10萬家卡拉OK經營者,潤迅通信董事相信,在文化部支持下,該項目將為其帶來穩定而重大的收入來源。
根據規劃,文化部系統將建立起統一的曲庫,將經過授權的合法歌曲入庫,而加入系統的KTV也只能通過曲庫點播;同時,系統記錄歌曲點播的具體次數,并以此作為歌曲著作權人的酬金依據。
中文發新聞發言人此前曾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其免費為使用者的VOD點歌系統嵌入系統硬件,幫助版權人代收費用,雖然無接入費用,但要向使用者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此前,有媒體曾測算,我國一年的卡拉OK版權使用費可達百億元,收費主體最多可以得到20億元左右的管理費。
雖然對于每年數十億元的版權費管理收入,國家版權局新聞發言人曾予以否認,但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也表示,20%左右的管理費比例是國際通行的慣例。
昨日,中文發新聞發言人并未透露系統將收取的管理費率。
目前,文化部系統正在長沙試點運行,文化部相關負責人指出,2007年文化部將加快推進系統的建設。但作為系統投入正式使用關鍵要素的版權人授權問題,盡管中文發表示正在積極溝通中,但記者從某國際著名唱片公司版權部負責人處了解到,他們還未授權系統代為收費。
雖然版權局已經先于文化部開始了2007年的卡拉OK版權費收取工作,但就目前情況,文化部系統按點擊率收費的方式似乎更受推崇,上海和廣州兩地的文化娛樂行業協會已分別公開表明更傾向于文化部系統的收費方式,并希望該系統能盡快完善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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