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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縱橫

唱K版權費開收反應強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 10:43 南方日報

  蒲荔子

  廣州文化娛樂協會抵制,稱收費標準要通過調查協商制定

  前一陣,國家版權局公布了卡拉OK版權費每天12元的收費標準,但廣州從業人士率先對此表示拒絕接受,隨后得到全國響應,F在,爭論紛紛的卡拉OK版權收費問題有了新的進展。

  據中央電視臺報道,昨天,標準制定者中國音像協會在北京召開內部會議,中國音像協會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備組負責人王化鵬說:“到場的有十幾個省市的負責人,按照權利人的委托,我們將從2007年1月1日開始收費。”

  記者第一時間采訪廣州文化娛樂協會會長黃世球。他表示,這只是收費方的一廂情愿,在收費主體不合法、收費方式不合理的情況下,即使只收取1元,廣州也將繼續抵制,并訴諸法律途徑解決。而他認為合理的收費方式,應該是如同編輯付給作者稿費一樣,以點播數量直接付給著作權人或其委托方。

  各方反應

  收費方:實際收費可適當下調

  中國音像協會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備組負責人王化鵬介紹,對于經濟情況較好的地區,收費將直接進行。而對于經濟實力較弱的地區,則還需要由當地的中國音像協會運營部門經過測算和統計之后,才能進行收費。收費標準將嚴格按照國家版權局的規定,在最高標準每個包廂每天12元的基礎上,與卡拉OK經營者協商,進行適當下調。

  廣州業界:要通過調查協商制定標準

  黃世球表示自己剛剛從報紙上看到這個消息,他有些奇怪地反問:“他們為什么不來調查研究,要匆匆忙忙地定下1月1日收費呢?這只是他們的一廂情愿。”

  他介紹,國家版權局卡拉OK版權費每天12元的收費標準面向全社會征求意見時,廣州文化娛樂協會整理了三條意見,交到了國家版權局、國務院法制辦以及省市文化部門。但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消息。

  黃世球所說的三條意見如下:一是收費主體不合法。中國音像協會音像集體管理協會還只是籌備階段,沒有取得合法地位,還沒有權力制定收費標準。二是收費方式不合理,F在這樣一刀切地以包間為收費單位,有的房不開,有的房開,有的店生意好,有的店生意不好,如何對歌廳保障公平?有的歌手受歡迎,有的歌手不太受歡迎,如何對著作權人保證合理?三是收費標準不科學。在前兩個問題解決的前提下,標準可以通過調查、協商制定。

  黃世球說,在收費主體合法、收費方式合理的前提下,他們一定會支持版權收費,但這兩個前提條件不解決就執行收費,就算只收一元,他們也會一直抵制,并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建議方式

  借鑒收取稿費方法

  待中國音像協會音像集體管理協會正式批準成立時,收費主體不合法問題便不存在。所以,關鍵就是收費方式與收費標準的問題。

  目前以歌廳為單位打包收費的辦法,被很多人認為不合理。至于合理的辦法,暨南大學

知識產權學院副院長徐喧在接受本報采訪時,曾表示應當借鑒收取稿費的方法,“版權費的標準應當由卡拉OK經營者根據情況自由、自主地付給版權所有者,就如同編輯付給作者稿費一樣,兩廂情愿、各無怨言”。黃世球表示贊同這一方式,他認為“以點播數量的形式收費比較好,一首歌點一次收多少錢,這樣對著作權人和歌廳都合理”。

  技術支持

  明年建成卡拉OK數據庫

  日前在長沙召開的全國文化市場工作會議上,文化部相關負責人透露,針對卡拉OK版權收費問題,文化部明年將加快推進“全國卡拉OK場所內容管理服務系統”的建設。這個“服務系統”建成后,將成為政府部門管理監控平臺、公共服務平臺以及全國最大的卡拉OK行業信息數據庫。該系統的四級監管功能將直接實現歌舞審查、點播數據查詢、播控審批、遠程監控、通知通告發放接收、營業狀況查詢等操作。這表明,這個系統將完全可以通過精確計次、網上交易等技術手段,為版權交易雙方提供準確依據和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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