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財經縱橫

北京2007年恢復預征土地增值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 10:16 北京日報

  本報訊 (記者 黃玉迎)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昨天發布通知,對本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項目全部竣工土地增值稅清算前預(銷)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除政府批準的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外,自2007年1月1日開始,一律按預(銷)售收入的1%預征土地增值稅。

  此前,本市的房地產企業預售除公寓和別墅以外的非普通標準住宅,一直暫停按預售收入的1%比例預征土地增值稅,預售公寓、別墅的預征比例也僅為0.5%。


發表評論 _COUNT_條
愛問(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