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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鹽業總公司:老包裝鹽脫銷 不正常已糾正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 12:08 南方都市報
本報訊 (記者商琦 通訊員馮啟明)廣東部分地方沒有老包裝(復合膜包裝)食鹽出售的問題,省鹽業總公司昨日正式回應:不規范行為只是個別地方出現的局部情況,目前個別不規范的經營行為已被糾正,全省城鄉碘鹽供應總體保持正常,有關負責人表示感謝媒體和社會各界對食鹽市場的監督。 據介紹,紙塑小包裝加碘食鹽全省統一零售價格為500克每袋1.30元,而老包裝復合膜小包裝加碘食鹽仍以500克每袋1元的零售價出售。按省物價部門批準,兩種價格自2006年8月1日起試行一年。 回應由省鹽業總公司副總經理何錦鴻作出。在昨日召開的主題為“加強和規范食鹽供應暨建設有社會責任感的鹽業企業”的全省視頻會議上,他表示,前段時間,有個別市在推廣紙塑小包裝食鹽時,因為新、老包裝生產的不均衡造成局部范圍出現單一包裝食鹽供應的情況是不正常的。省鹽業總公司已經制定并于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食鹽專營管理的八條規定》,將嚴肅查處不規范的經營行為,對違令違規的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何錦鴻強調,鹽業企業在推廣有利于食鹽安全的紙塑包裝加碘食鹽過程中,要保證復合膜小包裝加碘食鹽的正常供應,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提供多品種食鹽供消費者自由選購,不得采取捆綁、搭配等方式強制銷售紙塑小包裝加碘食鹽。復合膜小包裝加碘食鹽的批發價、轉批優待辦法及零售價格仍按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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