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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美成功合并永樂 對大中是一利空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 06:18 第一財經日報
永樂接獲仲裁書表示與大中電器“奉陪到底” 王如晨 與國美的“蜜月”還沒真正開始,永樂家電卻要無奈走向法庭了。因為,它原本很要好的“兄弟”北京大中已就戰略合作矛盾正式發出挑戰,并試圖扣留1.5億元收購定金。 國美永樂昨日一則聯合公告聲稱,已接獲由中國國際經貿仲裁委員會發來的仲裁通知書(10月27日發出),申請方為北京大中電器。 之前的10月23日,大中電器宣布與永樂正式解除4月19日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約并將與解約事宜提交中國經貿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大中董事長張大中表示,國美收購永樂,令永樂喪失經營主體地位,戰略合作對象換成了大中在北京最大的對手國美,有悖合作初衷。而且,由于永樂接受國美要約收購,退市已成定局,它以股票與大中置換股權的承諾根本無法兌現。這一切已直接構成對《戰略合作協議》違約。依據《合同法》第96條,大中有權行使單方解約權。 “在雙方《戰略合作協議》中,沒有任何禁止永樂與國美合并的條文!庇罉芳译姲l言人黃建平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大中單方面解除合約沒有法律依據,本身已構成違約,按照之前協議,永樂將向大中索賠違約金3億元。 而永樂董事長陳曉表示,雙方合同有效期是2008年4月19日,之前大中如要賣給別人,買家要考慮4.5億元違約成本,而且即使期間不賣給永樂,也構成違約,需賠償3億元。 黃建平說,大中的目的,“只不過想多要些錢罷了”。因為,雙方協議奠定時,中國永樂股價處于高位,而在中期財報發布、尤其宣布與國美合并后,已是直線跌落,而它在收購協議期內,以股權置換方式收購大中,令后者收益直接縮水。 “我們已經做好準備奉陪到底!秉S建平說。 昨天下午,國美合并永樂已獲成功,這一消息對大中來說無疑是一種利空,因為,它的仲裁申請已經包含了兩重意味:除了與永樂在法庭上對決、獲取更多收益外,它還要處理棘手的問題:擔心落入死對頭國美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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