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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物價局不會對商品房定價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 16:13 金羊網-羊城晚報
國內有城市實行“政府指導價”-建設部門公布樓盤成本有難度 本報訊 記者 趙燕華、實習生 葉芹 報道:針對近期江蘇鹽城上百樓盤公開房價成本,并對商品房售價作了相關限制的報道,廣東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昨天接受本報獨家采訪時明確表示,廣東不會對商品房定價,只對廉租屋和經濟適用房實行政府定價。 “商品房成本價應否向社會公布”近期炒得沸沸揚揚。江蘇省鹽城市對97個樓盤公布了首個“官方版”房價構成清單,一一列明土地費、建安費、附屬配套費等等,還規定普通住宅商品房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核定普通商品房的基準銷售價格,樓盤可在上浮不超過8%的幅度內確定具體價格。 此事一經報道,與此前廣東省建設廳以“容易造成對(房地產)企業商業秘密的侵犯和對公平競爭環境的影響”為由,否決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公布房價成本”的要求一事形成鮮明對比,而有關部門和專家認為“價格管理是物價局的職權,建設廳是行政部門,并沒有讓開發商公布成本價的權利”。 為此,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作為價格職能部門,負責的是對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作政府定價,其余的商品房價格屬于市場調控范圍,那么就要按市場規律來辦,物價部門的職權是監察商品房有無在政府規費之外亂收費,以及有無明碼標價等行為。如果企業經營中有違法價格行為的,物價部門有權查處,企業必須如實出具票據,但這并不等于把成本秘密向公眾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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