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國土資源部采取5項措施提高建設用地審批門檻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08:09 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9月26日訊 記者夏珺報道:為從嚴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抑制一些行業和地區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過快,國土資源部日前發出通知,從規劃計劃、占用基本農田、征地程序、占補平衡等環節,對建設用地審批程序提出嚴格要求。 今年5月國土資源部發出緊急通知,對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從前一階段清理結果看,已上報用地報批材料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中,占用基本農田的項目較多,且絕大部分沒有經過論證和聽證;少數項目沒有按規定履行征地報批前告知、確認和聽證等程序。 為此,國土資源部日前再次發出通知,要求從以下五個方面嚴格把關,提高建設項目用地審批“門檻”: 第一,省級政府向國務院報批項目用地時,項目審批機關必須就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劃布局、市場準入標準以及審批、核準程序是否完備和合規等作出說明,說明材料作為用地報批的必備要件。 第二,嚴格控制申請占用基本農田項目范圍,強化聽證和論證,控制占用基本農田數量和比例,并要求補劃基本農田的措施到位。 第三,明確由有關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征地告知、確認和聽證程序,并對告知、確認、聽證的程序、時間、地點、內容、農民意見、對農民意見的處理等情況作出詳細說明,形成正式的說明材料。 第四,按照建設占用耕地“先補后占”的原則,加強對耕地占補平衡的審查。強調建設單位必須按規定標準繳納耕地開墾費,補充耕地必須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掛鉤。 第五,涉及國家重點建設項目、軍事國防、抗洪搶險等特殊情況的,應該盡快按程序報國務院審批。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