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不批準新項目開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 09:44 北京日報
本報訊 (記者劉揚)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不予辦理新項目的施工許可證,今后,存在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行為的違規企業將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記者昨天從全市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本市2003年年底前拖欠的工程款已基本解決。
據了解,經過各部門共同努力,本市2003年前拖欠的工程款已基本解決,清償比例達到99.02%,2003年年底前欠付農民工的工資,已于2004年底全部兌付完畢,2004年和2005年農民工工資兌付率分別達到99.3%和99.78%。但本市建設領域拖欠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部分歷史遺留問題尚需處理,拖欠事件時有發生,市場主體行為仍待進一步規范。
副市長吉林對本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工作取得的成績給予了肯定,他強調要堅持源頭治理、全過程監管,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并用,從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入手,建立預防新欠的長效機制;切實履行政府部門監管職責,改善監管方式和方法,提高監管效能;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發揮聯動機制的作用,加強社會輿論監督,形成監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