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聯手打擊傳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 12:56 華夏時報
據新華社電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將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方案》,自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用1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國范圍內深入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
記者昨日從國家工商總局獲悉,國家工商總局和公安部將健全重點地區打擊傳銷的聯動機制。《全國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方案》中,已明確將廣西、廣東、山東、河南等14個傳銷活動相對集中的省(區、市)列為重點地區,推動這些地區健全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各司其職、相互配合、權責一致的工作機制,將打擊傳銷列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范疇,盡快形成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檢察、法院、商務、教育、電信、銀行業監督管理等部門相互配合的打擊傳銷聯動機制。
在專項整治行動中,以堅決取締“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利用互聯網形式的傳銷、誘騙學生參與傳銷以及假借直銷名義從事傳銷活動為重點,強化日常巡查,加強和改進執法調查手段,及時了解掌握信息,分析案情,摸清傳銷窩點、傳銷人員,掌握違法證據,嚴厲打擊跨地域從事傳銷活動猖獗的傳銷組織,嚴懲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常住居所異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特別是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