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國家電網電力交易中心正式投入運行。國家電網公司一負責人表示,國家電網引入了市場機制,這標志著市場交易與電網調度職能徹底分離。作為電力行業的最大壟斷堡壘,國家電網自我革新的行為是否真正帶來市場化的活力,卻引來了行業人士的爭議。
成立初衷是使電力交易市場化運作,但實際上輸電、配電、售電仍在國家電網一家。龐大的國家電網系統目前正進行內部革新。
據新京報訊9月1日,國家電網電力交易中心正式投入運行。國家電網公司一負責人表示,國家電網引入了市場機制,這標志著市場交易與電網調度職能徹底分離。作為電力行業的最大壟斷堡壘,國家電網自我革新的行為是否真正帶來市場化的活力,卻引來了行業人士的爭議。
電力交易中心被稱為市場交易平臺
國家電網早在8月3日就召開設立電力交易中心工作會議,表示將在公司總部、區域電網公司、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公司三個層面設立三級電力交易中心,將國家(區域)電力市場交易職能從國家(區域)電力調度通信中心分離出來,單獨設立國家(區域)電網電力交易中心。國家電網副總經理陳進行在當時的會議上坦言,構建三級電力市場體系是電力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之一。公司現行的發電計劃制定和實行的分散管理、多頭對外的模式不適應新形勢的要求。
9月1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電網公司新聞發言人王敏再次表示,“以交易中心正式運行為標志,中國電力市場建設邁出了重要而關鍵的一步。
電力交易中心將有效整合涉及電力市場交易的各項業務。一家曾經參與東北電力市場試點的發電企業相關負責人卻對國家電網新成立的電力交易中心不以為然。該人士反問記者:“電力交易中心能調度全國的電網嗎?這不可能。”他告訴記者,目前東北電力市場已停滯了,這是我國第一個電力區域市場改革的試點。在運行時就有一部分電廠退市了。因為電力的長距離輸送本身成本太高,僅從這一點就很難讓供需雙方實現自由交易。而這種電力輸送的約束反而導致某些時段,電力富余的省份競相壓價,電力短缺的省份無電可用。
市場化特性遭質疑
此前,電力交易中心主任呂建平在解釋電力交易中心的市場化功能時表示,電力交易中心是一個電力交易的平臺,也是國家電網公司的內設機構,所有的電力交易價格均由買賣雙方自行確定,交易中心不收取傭金。而且,交易方式有多種,包括日前交易、月度交易和集中搓合等。交易達成后,將由交易中心將交易的結果交送調度部門進行電力的調度。
但一發電股份公司負責人則告訴記者,鑒于電力這種商品的天然壟斷性,國家電網本身不管通過任何交易形式都很難改變其壟斷,電力交易中心也只能是一種形式,并非一個真正的市場化途徑。電力交易中心的成立并不會給發電公司帶來什么影響。同時中國能源網CEO韓曉平對電力交易中心也提出質疑:“電力交易中心是國家電網的內設機構,這決定了國家電網成立的電力交易中心并非真正的市場化。因為即使成立了電力交易中心,發電公司的買家仍然是國家電網,終端電價由政府制定,輸電、配電、售電都在國家電網一家。”
應設立多個買家
煤炭市場分析專家、河南省煤炭銷售有限責任公司李朝林表示,國家電網一直被認為是電力改革道路上的一個最大阻力,因為電網公司的集中垂直一體化壟斷至今仍未打破,這使得我國電力體制改革一直擱淺在廠網分開和主輔分離之間,國家電網的市場化,對電力體制改革意義很大。他認為,電力交易中心在操作層面上如果真正實現了市場化運作,有利于電力供需雙方的直接對接,同時也有利于促進發電企業的優勝劣汰。可以說是國家電網向市場化邁出了一小步。
韓曉平指出,國家電網如果要引入市場機制,關鍵是要建立多個“買家”,可以把下屬供電公司交給地方,讓地方供電企業代表地方沒有直接交易能力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和輸電企業進行交易,雙方根據用電量、負荷規律和相應的設備利用率,以及供電保障水平商定結構性電價,并簽訂有量、有質、有時間、有負荷的購售電協議,以真正實現市場經濟下的供需之間的直接交易和公平競爭。
而發電企業那位負責人則認為,目前國家電網可以先在下屬各自區域內實現一定的市場化,讓一定區域內實現最優調度,再逐步實現整個電力行業的市場化。而目前在全國范圍內的自由調度因為成本巨大,是不現實的,只能是一種形式。(王冰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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