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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版權使用費給音樂人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14:15 天府早報
國家版權局前日開始公示卡拉OK版權使用收費標準,北京最大的KTV錢柜立刻將價格上調50%。不過記者昨(22)日了解到,成都的各大KTV經營商都還處于觀望狀態,并未決定是否漲價,將費用轉嫁給消費者。而雖然大多數人對版權局收費以保障音樂人權益持支持態度,但對這筆錢該誰來收?收取之后如何分配給作者?怎樣保證這筆錢不會人間蒸發等問題,仍然是一頭霧水。對此,中國音著協四川辦事處負責人黃若平接受了本報記者專訪,一一回答了這些問題。 質疑:音著協有沒有資格代收版權費?回應:已取得作者授權 在本報昨日的報道中,一位KTV從業者估算四川KTV經營者每年支付的版權費將多達幾千萬元,而全國范圍內版權費收益的粗略估計則多達20億元。收費公示既出,立刻有人質疑音著協和音像集體管理協會只是一個協會,有沒有收費的資格? 對此國家版權局明確表示,這次收取的不是行政性費用,而是版權使用費。黃若平則詳細解釋:“音著協是詞曲作者的管理機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則代表MTV著作權人的權益。這兩個協會收取版權費,都取得了唱片公司或者詞曲作者的授權,已取得了代收費用的資格,否則肯定是違法的。”至于最后會由誰來收費,則要等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的辦事處成立之后再做協商。 質疑:如何保證這筆巨款不被挪用?回應:有相應機構監管 音著協和音集協代收版權費,唱片公司和歌手都拍手稱快。劉歡昨日接受采訪時表示,他踏入歌壇20多年,收到的來自卡拉OK廳的費用迄今只有90多元,“音樂人如果憑這點錢,簡直無法生存!現在是時候改變這種狀態了!”太合麥田老總宋柯也認為這筆錢該收,“12元錢對卡拉OK經營者來說挺便宜,不是很大的負擔。但這12元錢收上來,怎么能保證錢能落到我們創作者頭上?” 對于版權費最終的去向,幾乎是消費者和創作者都關心的一個問題。對此,黃若平認為根本不必擔心。“在音著協成立之初,就有一個詳細的章程。根據著作權以及相關管理條例,音著協和音像集體管理協會最多只能收取不超過20%的管理費。這筆管理費也只用于人員工資、辦公、請律師替著作權人維權等日常開支。另外的80%肯定會全部轉交給詞曲作者和MTV的著作權人。” 除了制定了規則,黃若平還透露:“稅務局、財政部和作為音著協管理機關的國家版權局都會參與財務的審核,以保證陽光透明。不僅如此,詞曲作者還在音著協有一個會員大會,現在的知名音樂人喬羽、谷建芬都是大會的會員和理事,他們會代表作者對協會的公正性進行監督。” 質疑:12元錢最終將如何分配?回應:分配無法精確化 即使如此,版權費收繳之后,也涉及到一個分配問題。宋柯接受采訪時曾質疑:“費用收上來之后,我們唱片公司拿多少呢?EMI拿多少?太麥又該拿多少?”最關鍵的問題是,負責替MTV著作權人維權的音像集體管理協會,還得替MTV制作方分錢,誰分多少是一個問題。 對分配問題,黃若平透露現在執行的是模糊分配。“音著協總部專門有一個分配部,他們會調查KTV點歌的排行榜、歌手的唱片銷量、哪首歌最熱門等各方面,最后參照這些標準模糊分配。比如《老鼠愛大米》、《癡心絕對》等歌曲的作者,肯定要比一些冷門的歌曲分得多一點。”之所以采用模糊分配,黃若平坦稱現在從技術上還無法達到精確量化,“但根據這些標準后執行的分配基本是合理的。”而最終是詞曲作者分多一點,還是MTV作者分得多,也得等到音集協和音著協協商解決,最后統一執行。 □特別關注 成都各大KTV暫不漲價 記者昨日從成都各大KTV了解到,暫時還沒有經營者效仿北京錢柜漲價,而是采取觀望態度。成都一家俱樂部負責人表示:“這筆錢肯定該出,但出多出少,怎么收取,我們和版權局有不同的想法。所以在這個月公示期,我們會把意見反饋給版權局。” 這位負責人還舉例:“國家版權局按包房收費,而我們希望能按每首歌的使用率收取,而且每天每間包房12元也有點貴,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地方。”而記者昨日先后以消費者身份致電好樂迪、學府歌城、ATT等大型KTV,都被告知唱歌還沒漲價。好樂迪的服務員更告訴記者:“我們漲價的可能性不大,要考慮到消費者的情緒”,但另外幾家則表示:“現在還沒漲,如果要漲價,會提前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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