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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單方解約 永樂可能訴諸法律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9:13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陸瓊瓊 “大中的確已經向永樂提交了要求更改雙方協議條款的申請,永樂也正在研究中。”16日,永樂董事長陳曉在電話中強調,原來的合同完全沒有問題,如果大中不愿意協商,那就按合同辦。 前一日,大中電器總經理宋紅在京緊急約見部分媒體,并稱希望月底能夠完成與永樂電器解除合約的事宜。這突如其來的一招,將又一次挑戰陳曉控制危局的能力。 陳曉稱,永樂與大中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應,應該執行。“既然是協議,就可以協商,協商不了可以找法院、找仲裁。”而宋紅卻公開表示,大中電器正等待永樂電器的反饋,可至今沒有消息。而且大中電器方面認定永樂電器違約在前,1.5億元應該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大中電器。宋紅甚至表示,大中永樂簽署協議之后才發現永樂背著大中和第三方國美在談。 陳曉卻說,根據永樂法律顧問的意見,公司此前并沒有違約,并且履行了法律約定。他還表示,目前已經與張大中有了一些商量,但突然間,傳聞很多,永樂也不清楚大中的真實想法了。 在永樂大中的協議中,如果永樂未能就大中股權轉讓履行其義務,大中有權沒收永樂先期交予大中的保證金1.5億元,如果大中未能履行義務,將向永樂支付保證金兩倍的3億元,如果大中在戰略合作協議到期后兩年內將大中股權轉讓給第三方,永樂將得到達4.5億元的補償總額。 據一位業界人士透露,由于這份條款的存在,如果大中改投蘇寧或者百思買,將為此付出高額的賠償金,因此即使永樂國美的出價稍低于蘇寧,仍然極具競爭力。目前看來,主動權仍然掌握在國美和永樂手中,而國美據此要與大中侃價。大中與國美在北京“短兵相接”多年,從感情上來說,有著天然的抵觸情緒,種種跡象使大中感到不滿,甚至還有人猜測大中想借媒體造勢給國美永樂施壓以達到“心理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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