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康文生)鄂爾多斯通用航空有限責任公司一架飛機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執行飛播任務,返航途中因飛機燃油耗盡迫降,在沒有報告民航安全管理部門的情況下擅自決定故障飛機起飛,返回機場。72小時后,該公司才將此事件報告民航內蒙古監管辦。近日,該公司受到民航總局通報批評,民航內蒙古監管辦對該公司和相關責任人給予了行政處罰。
6月3日,鄂爾多斯通用航空有限責任公司一架運五B8782飛機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執行飛播任務,返航途中因飛機空中燃油耗盡,迫降在臨時機場附近的公路上,在沒有報告民航安全管理部門的情況下擅自決定故障飛機返回臨時基地,且在事發72小時之后才將此情況報告民航內蒙古監管辦。民航內蒙古監管辦接到報告后,按照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的授權,立即組織有關監管人員進行了調查。該不安全事件嚴重違反了民航有關規章,已構成嚴重飛行事故征候。民航總局在民航系統對其進行了通報批評,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和內蒙古監管辦對其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處以警告和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對該機機長處以暫扣3個月駕駛執照的處罰、對副駕駛處以暫扣1個月駕駛執照的處罰、對特設師處以暫扣1個月維修人員執照的處罰。
針對6-9月通用航空作業進入生產旺季、飛行任務重的特點,民航內蒙古監管辦繼續加大對通用航空的監管力度和監察頻度,促進通用航空企業完善自我監督機制,并且建議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要求有關政府相關部門加強對危及飛行安全的責任主體以及危及飛行安全行為的管理,確保轄區通用航空飛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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